作者:
asdfonly (How are you!)
2021-08-19 00:16:08實施房地合一稅制後,繼承取得房屋的價值以公告現值計算,因遺產稅法與房地合一稅制未一併考量,導致有懲罰繼承之效
也就是市價1000萬房子,繼承者取得後,國稅局認定取得成本為300萬
即使平價出售,國稅局也認定你獲利700萬...乘以稅率(看持有年限)
立法院也就此議題有討論是否修法??不過也過了那麼多年,似乎還沒有任何動作
https://www.ly.gov.tw/Pages/Detail.aspx?nodeid=6590&pid=196532
極端的說,某人高高興興買了間房付完錢交屋,沒多久跟上帝喝咖啡去
繼承者直接損失7成,以打3折取得(有補破洞解釋函就是跟銀行貸款、高於公告現值、資產債務同一人繼承,則可解套)
也就是沒貸款者買房損失最大
為何房價還在驚驚漲??難道都不知道這個問題嗎??
還是其實有什麼方法可以解套我不知道的想請教高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