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Pix4D (Pix4D)》之銘言:
: 租金3.5*12=42萬/年
: 第一年獲利(42-22.4-5)/(400+46.9)=3.27%
: +2.5%的物件不難找。
你沒看清楚原PO的文章,他說的 2.5% 是指 年租金 / 房屋總價 > 2.5%
你算半天的是 年租金 / 現金投入,這兩個差很多。
說真的如果現金投報只有 2.5%... 也太可悲了吧,收一收去買兆豐金領息比較快。
另外講到這租金投報,我一直以來都有一點覺得很有趣,不知各位收租的包租公們
是怎麼想的?
舉個實例: A / B 兩間房子坪數地點都一樣只差在室內隔間。
A - 原始屋況賣 1400 成交
B - 隔套五間底價 2000 (隔套時間超過10年)
我好奇的點是會加價去收 B 的原因是??
1. 錢太多我就潘 - 真的是這樣也沒啥好說的 XD
2. 省事 - 花錢直接收租省去裝修的時間與心力,是說時間成本有這麼高???
3. 只看租報率,有到他的標準就出價 (那這人對於租報率的要求也太低了點...)
4. 其他? 還有其他可能是我沒想到的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