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房東明明有出租卻申請自用住宅抵稅

作者: kusomanfcu (POE yea)   2021-09-18 20:09:19
連續六年居住之事實
那個租客們
巡田水囉
把私約都備份
居住事實錄影
六年內的租屋實價登錄尋一尋
檢舉有獎金喔
六年份如果有三份合約
400萬*3的免稅額的獎金
懂了嗎?
發大財
尤其是總價2000萬以下的一定一堆
推薦上次套牢出租der
被喊過鬼城的都有
一大堆
※ 引述《lun0120 (Lun)》之銘言:
: 想問大家
: 房地合一稅6年後賣出
: 可申請400萬元自住免稅額
: 但是有出租或營業行為除外
: 但房東明明有出租,但政府根本沒有相關的登記或是追蹤
: 這樣這條不就有訂跟沒訂差不多
: 明明有出租還申請自用
: 大家不會覺得不公平嗎
作者: icesweater (給我線條!!)   2021-09-18 20:12:00
好像有點難懂
作者: kusomanfcu (POE yea)   2021-09-18 20:14:00
1200萬的20%獎金居住事實造假,這個不是補稅就好的問題直接國稅局處理獎金安全入袋
作者: ykyk (阿澤)   2021-09-18 20:24:00
240萬???
作者: howardcd (擬蛇龜)   2021-09-18 20:24:00
連話都講不好,早點睡吧
作者: a0356482 (奔跑)   2021-09-19 01:14:00
獎金為「罰鍰金額」的20%
作者: AIronKuma (Comment allez-vous)   2021-09-20 16:14:00
套套急了 跟恆大一起G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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