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上贏跟真實贏兩回事
仲介費跟代書費在簽約時就已經成立
您購買了的服務這一切
除非仲介服務有問題,沒幫你爭取應有的
那你可就這方面提出減價
為何我說你未必真正贏
屋主有太多招式,只要你未過戶
不合法的報遺失還是作廢
到不合法但沒刑責的
來一個本票查封,法拍
到完全合法的告贏我再說
這時上法院博取同情,對方又是長輩
會不會被法院勸說無條件和解
到真正判.....這時候房屋無法過戶還是對方的
這中間來個民事的查封拍賣
很簡單卡債還是本票
查封對方一定會講出糾紛,讓物件不點交
然後再用債權人承購
如果真的走到那步,記得訴訟查封
這就是我為何說贏了法律,但實質輸
你的律師費討不到
拖的時間在價值
你的錢卡裡面,法院判決的會不會影響成數
訴訟查封的錢也是一筆可運用自己資金
既然透過仲介
就咬住仲介要他處理
老人通常怕告嚇有用
※ 引述《pon1128 (單純的幸福)》之銘言:
: 哇~謝謝各位前輩們的熱心回覆&提醒!!!
: 有收到重點了:照合約走 + 不要心軟(剛剛電話裡阿姨的確是講到哽咽^^|||)。
: 後續不管結果是啥,再來這邊更新給大家。購屋過程真是持續累積人生經驗值呀!
: 希望各位版友們,買房賣方都順利~
: 中秋節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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