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當然下訂金2萬,10/4匯款58萬含代書費,今天約定跟建商簽約,接待中心裡一位代銷
,一位老代書與一位年輕見習女代書,我依照約定拿出證件與印章等資料,當小代書拿我的
章時,我問代銷小姐說,不是有審閱期嗎?老代書說現在可以過去看,可是我心裡的意思不
是聽說至少五天可以拿回家嗎?還是說我現在就轉身離開?
契約書內容很少,沒幾條規定,老代書只念前面不動產標示面積權利範圍等等還有登記稅費
的負擔,然後就沒了,其它的我只是掃了一下,腦筋卡卡的,反應不過來,不知道該說些什
麼,然後就簽名了。
我也跟代銷小姐說,到時候會請驗屋公司,她說不需要花那麼多錢自己或請朋友來看就好,
有問題他們會負責到底,我堅決請第三方驗屋,頭期款近200萬都付了,還差2-3萬嗎?
回到家我開始逐條審閱(太晚了),交屋款項居然為零,那我驗屋的最後保障呢?頭期款就
是尾款,立即向代銷反應,她說只能保留五萬,我回答說內政部規定五%,請我明天過去改
合約,簽約前爬文有問有買房經驗同事,想說都知道流程該注意的事情,現場還是會慌。
我放棄買房,就損失60萬,以後也許就躺平過人生,代書說他也是建設公司股東之一,我面
對的是一群老謀深算的豺狼,我是那頭肥羊。
下午有爬文看到還有人簽約順便簽本票的,如果我依據沒有給審閱期為理由,60萬拿得回來
嗎?新房子坦白說又有點放不下它?
最後我想說的是,還是請有經驗的人陪伴,有遇到疑問立即住手,還是要多看多聽,有問題
就別簽約了,別像我這麼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