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假設繼承用公寓來計算,因為如果繼承更好房子一般可能不愁吃穿機會比較大,因此不討論
台北蛋黃公寓用2000來估計,頭期400,貸款1600
1600如果用1.31%計算約53k/月
因為頭期的來源太多種,可能家長贊助/自己存到/投資賺到等等,因此單純考慮貸款月收部分
有公寓繼承假設也可以住好了
因此就大約等同30+53=83k的消費
因此大約就是年薪100等級
如果年薪500,月收約416k
假設貸款100k/月,1.31%,可以貸出3000,可以買3750左右等級的房屋
因此兩者差異還是不少
不知大家是否有其他想法
※ 引述《AlainDelon (午後七點零七分)》之銘言:
: 台北如果 住蛋黃區 學店 月薪30k 甚至無固定工作(派遣 約聘)
: 坐等都更 坐等繼承 (通常住蛋黃家裡會有至少第二套物件租北漂)
: 這樣條件是不是屌電 頂大碩 年薪100 150 200 的北漂族
: 台北有房 坐等都更 坐等繼承 這條件基本已經等於非台北人年薪500萬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