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jamo (hi)
2021-10-28 20:21:02※ 引述《boom0327 (蹦蹦)》之銘言:
: 是這樣的啊
: 最近看房看到一間自售 現場約談價格的時候
: 屋主自己白目多嘴承認他這間是AB約
: 所以實價登錄上的價格跟他和建商實際入手價有不小差距
: 啊剛好我談判都有隨時錄音的習慣
: 而且後來他還在line講得很開心
: 一堆文字和錄音證據留給我
: 不過就算如此 他房子還是開個遠高於行情的價格給我
: 想問一下各位鄉民
: 我是該拿這點去跟他談判 談到好價就當沒這事
: 還是談不到好價就趁他找到盤子賣掉後再去檢舉他 請他吃罰稅和判刑全餐?
: 聽說這種檢舉有獎金?
: 不知道多少 有人有試過嗎?
我比較想知道的
是房版支持這種言論嗎?
找到屋主不法的行為,透過秘密紀錄手段當證據
作為議價的手法
這種討論風氣是房板板眾要的嗎?
如果這種方向是可以的
房版以後可以大大方方的討論怎麼取得屋主違規的證據
透過聲明檢舉的方式逼使屋主降價?
那改天要不要討論
怎麼用徵信手法查出來買方的過去
透過檢舉,公告,以及其他
各種合法但遊走法律邊緣的手段
逼迫買方加價買?
或者其實更暗黑,不自己出面
但其實是故意透過 ptt 公開討論對屋主施壓?
怎麼可能有辦法加價買xddd你看ceca根本沒在怕啊不要AB約很難?
作者:
open100 (ma)
2021-10-28 20:27:00沒有人幫忙備份嗎
作者:
abyssa1 (abyssa1)
2021-10-28 20:27:00自售風險高 買家比房仲還黑心 房仲版樂見其成?
作者:
abyssa1 (abyssa1)
2021-10-28 20:28:00檢舉詐貸我覺得很好啊 私下搓掉就不好
大部分還是房仲比較黑啦 像我自己喜歡直接找屋主,價格ok就直接交易啊發文超過一小時的,爬蟲網站早就備份了
作者:
Sam27 (Sam)
2021-10-28 20:30:00比較奇怪是屋主幹嘛高調說自己跟建商AB約...而且是超高調
作者:
Csir (張胖胖)
2021-10-28 20:30:00就是要製造對立最好房東房客互砍致死我最愛
作者:
Sam27 (Sam)
2021-10-28 20:31:00要抓人出來修理給民眾看...都是抓這種的...
作者:
F93935 (帥氣å°æ›¸ç”Ÿ)
2021-10-28 20:32:00科科 大家都想看戲而已
作者:
ppnow (no ways)
2021-10-28 20:33:00違法的事情吃飽很閒就檢舉啊,只是原po看起來只是想撈一筆而不是買到理想的房子。不過我也蠻好奇有多少獎金XDD
作者:
INNBUG (最純潔的傑)
2021-10-28 20:33:00一定要選一邊?不能兩邊都不支持?
作者: jo7878 (angel978) 2021-10-28 20:34:00
原po的名聲會在地產業界流傳的
作者:
Sam27 (Sam)
2021-10-28 20:35:00然後偽造文書是重罪,也破壞交易秩序...我都支持要檢舉反而用降價談判換不檢舉...又沒違法...道德問題也還好
如果檢舉可以獲得與實際交易金額的10倍。相信會有很大的動機,
好奇如果是談好房子買1千萬,但是你必須要花100萬買我的中古車,這樣算逃稅嗎?
作者:
piliwu (Love Ciroc!)
2021-10-28 20:45:00你在契約中的附約寫要買中古車就很危險
作者:
D8716770 (D8716770)
2021-10-28 20:46:00這種人很多啊,之前不是有人沒買到房子,上來說樓下是凶宅。玉石俱焚的概念!
變成不能在契約中寫,而是要2筆同時交易看來以後很多投客要去買畢卡索的畫一起賣了?
作者:
Jerry469 (The best loser TW)
2021-10-28 20:50:00一定檢舉阿 媽的有甚麼好討論的Zzzz
比方說 賣房想多賺100萬,但因為房地合一稅要課45萬
作者:
FMANT (OE)
2021-10-28 20:52:00盜錄的資料又不被法院採認,何必呢
所以房子乾脆便宜賣50萬 然後另外賣一幅畫50萬這樣?虎大你也在這啊XDDD
作者:
ssiou (科科~~)
2021-10-28 20:55:00所以你支持偽造文書&使公務人員登載不實?
對啊 B大 我早就知道你在這裡 只是幾乎沒再發言我幾乎沒再發言
作者:
Sam27 (Sam)
2021-10-28 20:57:00實價登錄造假,去國稅局檢舉就好,國稅局找到證據後
作者:
ssiou (科科~~)
2021-10-28 20:57:00B大賣畫那招...國稅局看多了好嗎XD
作者:
Sam27 (Sam)
2021-10-28 20:58:00會把資料移送到檢察官辦偽造文書...
作者:
Sam27 (Sam)
2021-10-28 20:59:00非會計專業,你想到的,99.999%國稅局都看過了
我也覺得賣畫古董這種手法應該很普遍 還是照規定好了
作者:
ssiou (科科~~)
2021-10-28 21:05:00說實話版上討論過的方法,國稅局差不多都見怪不怪了,最後幾乎都是看罰多少而已(罰金絕對比原本要繳的稅還高),所以
作者:
ssiou (科科~~)
2021-10-28 21:06:00還是勸試一下不要以身試法啦(以上來自查稅局友人XD)
這東西就是要給內行人,2個人都有默契,可以一起省錢
自己要AB約的 還大嘴巴說出來錄音如果是自己有參與對話是沒問題的
可是一旦卡到有一方覺得不爽就麻煩之前我要賣土地,我也是把稅金灌進去賣,一個建商朋友
作者:
ssiou (科科~~)
2021-10-28 21:09:00記得還卡債啦4%仔(我這樣回算是因材施教XD)
還幫我算好稅金後實拿,叫我便宜賣他,他再用其它方式給我,不過後來我沒答應就是了XDDD
作者:
ssiou (科科~~)
2021-10-28 21:11:00建商(有牌的)的確是有合法的管道可以處理啦,重點是要合法
作者:
lenta (Bianca)
2021-10-28 21:23:00不要AB約很難是嗎?開口就抹人塔綠斑 這就是房版討論風氣是嗎?
作者:
abyssa1 (abyssa1)
2021-10-28 21:28:00不要AB約
作者:
IS0987 (FQ)
2021-10-28 21:29:00其實我覺得沒差...原原ok他那樣搞,後面自己要買房也有影響,人家聽到他名字就喔喔喔喔喔~這就是錄音仔0.0
作者:
Sam27 (Sam)
2021-10-28 21:33:00錄音又沒甚麼...我跟主管或股東談重要的事...我也都會錄音
作者:
IS0987 (FQ)
2021-10-28 21:33:00問題他會搞這些阿
作者:
IS0987 (FQ)
2021-10-28 21:34:00你光明正大拿出來錄人家不會說啥吧?
作者:
Sam27 (Sam)
2021-10-28 21:34:00且他真的去國稅局檢舉AB約,誰會知道是誰檢舉的...
作者:
IS0987 (FQ)
2021-10-28 21:35:00他現在都弄到這樣了...就算不是他人家也都覺的是他了
作者:
Sam27 (Sam)
2021-10-28 21:35:00違法很正常...但踩紅線還是儘量不要...像闖紅燈,違停,在不出事情況下都是小事
作者: slygun (放開那個阿婆) 2021-10-28 21:36:00
不要為惡 不好嗎
作者:
Sam27 (Sam)
2021-10-28 21:36:00但是酒駕,肇事逃逸,就算沒人重傷...都是踩紅線的大事
作者:
IS0987 (FQ)
2021-10-28 21:37:00我是覺得要檢舉其實直接去就好,就算真的要找屋主施壓也沒啥,不太瞭解他上來這然後講這些是不是真的像j 大說的是另類想施壓
作者:
Sam27 (Sam)
2021-10-28 21:37:00偽造文書就是踩紅線了..對其他投資客來說也是擾亂市場資訊
對啊S大 所以我支持以後裝潢跟仲介費全部列出來在實價登錄啊 越透明沒什麼不好
作者: EPGo 2021-10-28 22:15:00
傻眼
呃 這恐嚇取財告的成我剁龜頭....而且我看之前兩篇說的是不同組人馬 被害者在哪裡XDDD
當然啦 人民有訴訟自由 但這個百分百是被檢察官罵不要亂教人浪費司法資源啊
作者:
pauljet (噴射機)
2021-10-28 22:30:00看戲吧 話不要說太滿 令人心生畏怖得利 你可不能用“他不要違法就不會被我拿捏”脫身重點在於“令人心生畏怖”打個比方 你在家中放置致人於死的陷阱 除了小偷 不會有人觸碰 但是有一個小偷真的非法進入且觸碰陷阱死亡 你猜會無罪嗎?
作者: dearmoon (迷鹿) 2021-10-28 22:54:00
檢舉又不是違法手段,哪來恐嚇,不要AB約就好啦還說出來 只能說活該ㄏㄏ行使正當權力使人心生畏懼根本不構成刑法恐嚇罪要件好嗎笑死
作者:
jc10755 (jc10755)
2021-10-28 23:15:00樓上好會比喻笑死
作者:
pauljet (噴射機)
2021-10-28 23:17:00“如果你不跟我sex 不給我優惠價 我就去檢舉你”試問大律師怎麼作答?
作者:
a1237759 (歡迎搭訕..)
2021-10-28 23:21:00罪不成立不代表不能弄到上法院,上了法院一不小心也可能成立,就算不成立,原pro因爲這樣要跑法院找律師也夠受了,這種刑法的,你敢不找律師!?AB約必敗,不代表無法弄到原po雞犬不寧雙方都衰小的狀況下就看誰時間多錢多
誒樓樓上不是 看他們在O大底下對話貌似不是同一組人捏是要慫恿告什麼鬼東西啦XDDDDDD
作者:
a1237759 (歡迎搭訕..)
2021-10-28 23:58:00我是覺得這種case真的要鬧大,雙方肯定是會一起吃大便,做AB約這麽高調,吃個教訓不錯,空空眼紅別人賺的比自己想像多想出爛招買,我覺得也該吃一下屎
蠻好奇如果屋主是不知情的情況下簽約,事後才知道AB這樣算誰偽造文書
我支持阿 違法就違法 檢舉是義務不過我覺得賣屋的人要去查買方的過去 成本太高人家只是來看爽的 尼還花$$時間去挖 挖不到怎辦買方搞賣方倒是很自然目標明確
作者:
foyes (狐貍)
2021-10-29 03:04:00犯法就是抓啊
作者:
rses99 (七七模盧)
2021-10-29 07:55:00討論也不行
作者:
justeat (小玉)
2021-10-29 10:41:00房版一直都是這種黑暗風氣 有什麼問題嗎?
作者: nicayoung (大覺屋.師真) 2021-10-29 11:30:00
房板正常風氣就是要叫大家加價炒房,怎麼可以傷和氣
作者:
spmark (這就是幸運)
2021-10-29 12:33:00純檢舉可以,用這個威脅降價,自己會吃上官司的
作者: dearmoon (迷鹿) 2021-10-29 12:38:00
威脅優惠是恐嚇得利,威脅給sex是恐嚇罪,但威脅檢舉不犯法啊但違法炒房還得意宣揚就是自己的問題
作者: bendu 2021-10-29 15:33:00
前提是房東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