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與想法】
1. 幾年前夫妻AA買了一間房,登記為共有新北、蛋殼區)
2. 中短程規劃,5~10年內讓小孩就學或補習方便換房,
加上工作上預期年資帶來薪資調整
改買北市房 (坪數上不一定是小換大,但總價是免不了)
長程規劃是夫妻退休後,可換到醫療資源尚可的蛋殼或更外緣
但追求較大居住空間、社區管理
3. 當初登記為共有,其實是理工宅想法很單純,覺得既然夫妻都有出力
那就讓登記反映事實,也讓兩方名下都有一定的資產
理財面上,有考慮到太太是公務員,首購利率優惠也沒比公務人員好
所以登記共有用掉首購優惠其實還好
4.夫妻或雙方家長心態上,對於房產怎麼登記不會有堅持或心理障礙
【問題】
1. 雖然目前沒有買房需求,但房市很熱也開始會看房版&新聞
前陣子政府打房的六都第二間房無寬限、利率1.6% 以上,讓我跳腳.........
這樣根本打到自住的一般小家庭吧!
除非家裡有恆產可暫居,不然一般來說應該都是先買後賣?
避免中間過渡期的搬遷、賣了之後何時能買到房的不確定性、賣房附加短租讓買方殺價的空間
實在是很靠杯這個政策,也因此有了是不是要把現在這間房轉到其中一人名下的想法?
這樣做的話,日後買房可以避免掉前面所說的貸款限制嗎?
2. 小弟理財觀念差,後來才發現身邊的夫妻幾乎都只登記在其中一人名下
理由:一生一次的土增優惠、首購優惠等不一而足
不知道大家都是怎麼考量這件事的?
如果就理財節稅角度來說,真的共有是比較不好的作法
那現在每年按比例移轉到一人名下,日後這些優惠真的可以適用嗎?
認定標準是賣房當下的持有情況嗎?
(雖然夫妻沒有贈與稅考量,但怕一次轉過去,萬一轉出的人不幸GG,
兩年內會被視同為遺產課稅,所以想說分批轉,降低風險)
3. 不知道還有沒有小弟沒考量的點,要及早做規劃的?
最後再抱怨一次!第二房限貸的政策真的不食人間煙火!理性AA的夫妻想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