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生育率這個老梗問題,居然在房板討論這麼熱烈,房價根本就不是低生育率的主因。
先講結論:
1.台女不是「不想生小孩」,而是「不想跟你結婚生小孩」。
這些年來,台灣女性眼中的「理想對象」,隨著時代有了長足的演進,但台灣男性卻相對
沒有追上這個理想標準,因而導致了結婚率的下降。
2.有結婚的台灣女性,理想生育數與實際生育數均在 2 個左右。
出生年 調查時年齡 實際生育數 理想子女數
1972-1976 40-44 1.99 2.02
1977-1981 35-39 1.81 1.94
顯見已婚夫婦一般還是有很高意願生二孩,而並非如媒體所渲染的「多數人都不敢
生二胎」。
3.總生育率下降的主因,不在已婚夫妻少生或不生,主因是結婚率下降
自1987到2017年間,35至39歲女性沒有配偶的比例,由4.1%大幅上升至31.2%
總生育率下降,也伴隨著 1.女性高學歷的比例增加 與 2.女性勞動參與率的增加
這兩點都是比房價更直接的經濟因素。
當更多女性受了高等教育後有一份穩定工作,她們就不再需要藉著不理想的婚姻
來保障自己的經濟或生活。
4.傳統社會觀念造成台灣極低的婚外生育率,高所得的歐洲國家有一半以上的總生育率
是靠婚外生育率撐起來的。
高所得、女性教育程度高且有低生育率困境的國家,一般都有相當傳統的社會
氛圍與極低的婚外生育率。 -> 日本、南韓、台灣
5.高房價若會造成低生育率,那怎麼解釋全台出生率最高的三個區:竹北、林口與
內湖呢?這三區並不是所謂的低房價區。
高房價若會造成低生育率,那最近35年生育率下降最劇烈的2000~2005年,
這段期間也是最近35年來房價的相對低點,這要怎麼解釋呢?
不管是橫斷面的資料或是時間序的資料,都看不出高房價造成低生育率的關聯。
台男將生育率低怪罪給高房價,只會變成怪東怪西的理由伯。若認為自有房屋才能生
養小孩,只會讓自己落入房屋代銷公司的話術之中。
https://reurl.cc/kLx14r
高房價是否造成低生育率?
一個簡單的想法是:如果高房價造成了低生育率,那麼,當房價上升時,生育率也應該同
步下跌;高房價的地區,生育率也應該比較低。然而,根據《今週刊》2018年的調查,以
2017年為例,全台房價最高、房貸負擔率也是前三高的台北市、新北市與台中市,其出生
率並不是最低的;台南市的房價低,但出生率並不高。若以出生率最高的彰化縣與桃園市
來看,其房價相對於所得其實是偏高。
如果看鄉鎮區的資料,以2014年為例,除去離島、原民地區,全台出生率最高的前三個區
分別是竹北、林口與內湖,這三區並不是低房價的地區。簡言之,從橫斷面的資料,我們
看不到「高房價、低生育率」的證據。
若參照時間序列資料,自1985年起至今的35年間,我國總生育率下降最劇烈的時期主要是
2000到2005年間,由1.7人快速下降至1.1人(見表一)。但若參照房價走勢,這段期間卻
也是近35年來房價走勢的相對低點;房價偏低,總生育率卻也探底。而在1980年代末與
2010年後這兩段房價飆漲的時期,總生育率卻沒有明顯下跌的走勢。
總生育率的變動似乎和房價走勢並沒有明顯的關聯。
表一、1985年至2019年間我國總生育率之變動
年分 1985 1990 1995 2000 2005 2010 2015 2019
總生育率 1.9 1.8 1.8 1.7 1.1 0.9 1.2 1.1
因此,雖然高房價會造成許多危害,但似乎不包括總生育率低落。
台男將生育率低怪罪給高房價,只會變成怪東怪西的理由伯。若認為自有房屋才能生
養小孩,只會讓自己落入房屋代銷公司的話術之中。既然高房價不見得是罪魁禍首,
那麼,總生育率低落的背後究竟意味著甚麼樣的社會現實?
總生育率低落,主因是結婚人數下降,不是高房價
要理解總生育率低落的原因,首先要先知道甚麼是總生育率。先說重點:我們可以將總生
育率拆解成各年齡層的「已婚婦女生育率」和「女性結婚率」。拆解後,我們可以發現,
已婚女性的子女數並沒有比以前少。甚至,根據調查,女性期望的子女數,跟過去也相差
也不多。也就是說,如果女性找得到人結婚,生小孩的意願並不比以前低,實際生的小孩
也依然接近兩個。生育率下降的真正原因,是未婚女性變多了。
台女不是「不想生小孩」,而是「不想跟你結婚生小孩」。
茲說明如下:總生育率的定義是「婦女一生中預期的生育子女總數」。在某特定年度,先
統計15到49歲間的婦女在該年度的生育率(該年齡的婦女生育數/該年齡的婦女總數);
之後再假設該年15歲的女性,將來也會如她前輩在該年的生育模式,直至49歲;再將該年
各年齡層婦女的生育率加總,得到總生育率。
此外,由於台灣非婚生子的情況仍屬罕見,我們還可粗略將各年齡別婦女的生育率拆解成
「該年齡婦女有配偶的比率」乘上「有配偶婦女的生育率」,藉由觀察各年度各年齡別婦
女此兩項的變動,來理解總生育率變動的來源。
根據台大經濟系教授駱明慶在2007年的分析指出,台灣在2005年探底的總生育率,主要是
來自女性有偶率的下跌。若以1985到2005年間的變動為例,在這20年間,尤其是最後5年
,總生育率的變動主要是來自20到29歲女性生育率的變動;而由表二中可進一步看出,在
這段期間,該年齡層女性生育率的變動,主要是女性有偶率的變動。
換言之,總生育下降的重點主要在不婚女性增多;但如果女性進入婚姻關係,
現代婦女的平均生育數並不會較她們的前輩少太多。
相較之下,台女的理想子女數和實際子女數是否真的降低了呢?根據主計總處在2010年與
2017年的婦女婚育與就業調查,1977到1981年間出生的女性,當進入婚姻關係後,實際生
育數並未大幅降低到1.1人左右;而與她們的前輩相比,其理想子女數依舊在2人左右。因
此,我們幾乎可以歸納說:台女不是不想生小孩,是找不到可以結婚生小孩的對象。
表三、各世代有偶婦女理想子女數與實際生育數
出生年 調查時年齡 實際生育數 理想子女數
1961-1965 45-49 2.34 2.36
1966-1970 40-44 2.20 2.22
1967-1971 45-49 2.10 2.11
1972-1976 40-44 1.99 2.02
1977-1981 35-39 1.81 1.94
為甚麼女性結婚率下降了?
既然總生育率下降的主因是結婚率下降,我們也可以用年齡分層,檢視各年齡層女性未婚
比例劇烈上升的情況。根據駱明慶最新的彙整,自1987到2017年間,40至44歲女性沒有配
偶的比例,由2%大幅上升至23.3%;而35至39歲女性沒有配偶的比例,也由4.1%大幅上升
至31.2%(請見表四)。在2018年時,我國35至39歲女性,則有27.2%從未結婚過。
表四、各年度35歲至44歲女性無配偶之比例
35-39歲 35-39歲 40-44歲 40-44歲
調查年 全體 大學以上學歷 全體 大學以上學歷
1987 4.1 14.6 2.0 11.0
1992 5.6 15.5 3.1 11.3
1997 7.2 19.2 4.6 12.6
2002 11.1 22.7 6.3 13.1
2007 17.4 28.7 10.0 21.5
2012 24.6 36.5 15.1 24.0
2017 31.2 38.4 23.3 33.5
既然結婚率下降是總生育率下降的主因,可能有人認為:提高女性結婚率,就可以解決問
題了。但要提高結婚率,卻遠非易事。她們不只是「找不到結婚對象」,更精確地說,是
找不到「理想對象」。
這些年來,台灣女性眼中的「理想對象」,隨著時代有了長足的演進,但台灣男性卻相對
沒有追上這個理想標準,因而導致了結婚率的下降。但這可以歸咎為女性「太挑」嗎?以
經濟學的角度來說,當一個人有更好的選擇,他/她不見得要屈就於比較差的選項。
這些年來,總生育率下降,也伴隨著女性高學歷的比例增加(根據2019年內政統計通報,
近20年來,女性具有研究所與大學學歷的人數與比例皆大幅增加。女性受高等教育人口的
年成長率也高於男性。)、以及女性勞動參與率的增加(根據2018年勞動統計通報,近20
年來,25歲至54歲之各年齡組勞參率提升20個百分點左右。)。
這些都是比房價更直接的經濟因素。當女性有了「更好的選擇」,她不再需要藉著
不理想的婚姻來保障自己的經濟或生活。
談到這裡,可能會有人主張:那就剝奪女性的「更佳選擇」如就業和學歷,不就能提高生
育率了?這樣的主張不但偏激又方向錯誤,也在執行上不可能。學歷的提高,有助於生產
力全面性的提高。如果學歷能夠帶來更良好的專業知識與訓練,以更高的學歷擔任母親、
秘書、店舖經營、工班工頭,對整個社會都大大有利。
隨著女性自己經濟能力的提高,「理想對象」經濟條件的比重會慢慢降低,其他非經濟條
件如平權概念等,會變得更加重要。如果男性沒有追上進步的標準,請男性逐漸追上,會
比強制另一性「倒退」來得容易。
從這裡,我們也可以間接看出:高房價並非是生育率降低的主因。
如果高房價是生育率降低的唯一因素,那麼,高學歷女性的生育率應該比較高、
低學歷的女性生育率應該比較低,因為高學歷女性應該更能負擔高房價,
但現實數據卻剛好是相反的,女性學歷越高,生育率越低。
如何面對總生育率降低的社會現實?
前面說明了影響總生育率的種種因素,那麼,究竟台灣能夠怎麼辦?這是大家都關心的議
題。前面已論證,高房價並非生育率低的主因;數字也顯示,已婚婦女的生育率並未下降
太多;而刻板印象以為外籍配偶「很會生」,但根據楊靜利等人的估算,外籍配偶的生育
率甚至低於本國籍已婚婦女。因此,這些政策諸如打房、獎助已婚婦女的第二胎、甚至引
進外配,對生育率的幫助都微乎其微。
https://twstreetcorner.org/2019/03/31/chengyenhsinhsuchenhao/
台灣生育率超低的關鍵點,不在已婚夫妻少生或不生。實情是從替代水準的時期總生育率
2.1 人到目前不到 1.1 人的過程,幾乎全由結婚率下降驅動。
晚婚以至於終身未婚且未育,才是促成台灣在後工業化時期生育率持續探底的主要原因。
以世代觀點來看,基本上只要有結婚,已婚夫妻的生育率直到 1974 年次這世代仍接近兩
人。
另外,已婚女性的理想子女數也在 2004 年以後就大致維持在替代生育率之 2.1 人的水
準,顯見已婚夫婦一般還是有很高意願生二孩,而並非如媒體所渲染的「多數人都不敢
生二胎」。
與一般輿論相反地,教育程度越高結婚意願越強。至於為何現在仍未結婚?可以看出:不
分年齡或教育程度差異,大多數女性均認為「尚未遇到適婚對象」是導致他們持續觀望而
未馬上結婚的主因。
說到這裡,如果是歐美人士一般一定會很直覺地問,那婚外生育率呢?這對東亞社會乃至
台灣是很難想像的問題(沒結婚怎麼可以有小孩?!)。
但現實是目前諸多已開發國家,婚外生育率從高達六成以上的北歐和法國,到德國的35%
,已經是無法忽視的事實,部分拉丁美洲國家也有高比例婚外生育。
在女性因為接受教育而有職業與穩定收入後,選擇在婚外生育的單身女性或是同居伴侶,
已成為許多西方社會中普遍的現象。這種行為其反映的是年輕一代對傳統婚姻規範的反動
。因此,如果我們的社會還是認為婚姻是唯一合適生養小孩的環境,生育率降到這麼低幾
乎是命定的了。
舉例來說,法國自 1960 年代起也經歷結婚率大幅下降,但是半世紀多以來,法國的時期
總生育率一直貼著替代水準 2 人邊緣徘徊,從未崩盤。
法國社會與台灣不同之處在於:它對女性生命與理想生育環境的看法開放自由許多,所以
法國當今被人稱羨的 1.9 人生育率,其中來自已婚父母的只有 0.8 人,也就是有六成的
法國新生兒,出生當時父母沒有婚姻關係,而是穩定的同居關係,並且他們的同居關係受
到政府法令(PACS)保護,而國家也擔起照顧教育小孩的責任到成年。
這樣的新生兒結構在高生育率的北歐也是一樣的,也就是過半新生兒的父母親在生育時都
沒有婚姻關係。雖然不少這樣的父母最終也步入婚姻,但是在育兒之初僅有註冊同居關係
。
目前全世界高所得且女性平均教育水準極高的國家,幾乎沒有例外地都出現婚外生育普遍
的現象,其中生育率接近替代水準者更是箇中翹楚。少數的例外是生育率近三人的高所得
國以色列,婚外生育率極低。
除此之外,高所得、女性教育程度高且有低生育率困境的國家,一般都有相當傳統的社會
氛圍與極低的婚外生育率。
非婚生育率極低(東亞諸國)的社會,其傳統婚姻家庭規範是相對根深蒂固的,而進一步
導致婚育停滯。這些規範對女性的生命與發展充滿箝制與束縛,使女性對進入婚姻變得更
加謹慎,花費更多時間尋找伴侶而間接影響生育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