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看到有網友的言論
https://m.imgur.com/AmUTZpr
其實仔細想想也蠻有道理的
很多台灣男生買房都被逼登記在女方名下
或是男方的錢要負責繳房貸和家用、女方的錢拿去買女方自己的奢侈品
等離婚房產卻又平分
我自己週邊還有幾個案例是女方明明出軌,卻跟男方說男方個性ooxx不夠對家庭付出,然
後要求離婚,還分到一半房產
男方都還傻傻的難過覺得都是自己做錯老婆才會提離婚,殊不知老婆早就出軌只是不想扛
責任甩鍋而已
要不是我是女方朋友,我真的很想去點醒男方,唉
王力宏事件其實給大家很好的警醒,王有那麼龐大的經紀團隊和律師團隊,卻被李靚蕾打
到生活無法自理,情勢一面倒,社會風向也都站在女方那
更何況沒有法律和經紀團隊的各位呢
建議大家結婚時房產還是要好好處理,以免憾事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