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有點爛,因為標題有字數限制很難講清楚。
簡單的說,
我名下目前有一間無貸款的房產(約1000萬),打算賣給父母,
再用這筆錢去買另外一棟預售屋(約4000萬)。
預售屋到開工前需要繳的錢也是大約1000萬左右,
而我目前存款只有500萬,也就是說還缺500萬。
現在問題來了,
最簡單的方式應該就是直接賣給父母,這樣瞬間就能拿到1000萬,頭期款資金完全沒問題
,
缺點是需要負擔房屋交易稅,這棟房子我買大約四年,算了一下要繳的稅也不少,
(查了一下似乎可以用先跟銀行貸款再買賣的方式省掉一些稅?)
另外一種方式是贈與,二等親之間每年有220萬的贈與免稅額度,
不只現金,房產也可以分割贈與,
剛好今年快要到年底了,父母各可以440+明年440給我,付預售屋頭期款肯定是足夠,
我名下的房產也用逐年分割贈與的方式給父母,大約需要四~五年完成,他們是ok的,
這樣是不是可以雙方都受益於免稅範圍內呢?
可能敘述得有點亂,
但總之就是我的房產要給父母,父母拿等值的錢給我,然後盡量不要被課到稅XD,
不知道板上有沒有前輩有經驗可以分享一下的,謝謝各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