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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囤房稅定調!持有4戶課3.6% 8.7萬屋主受影響
記者陳筱惠/台中報導
台中市政府發布囤房稅修正草案公報,針對持有非自住住家用房屋訂定差別稅率,3戶以
下每戶將按2.4%稅率課徵, 4戶以上每戶則按3.6%稅率,市府表示,未來持有越多戶稅率
會越高,預估此次稅率修正受影響屋主約8.7萬人、10.6萬戶,約可增加4億多元房屋稅收
。
台中地方稅務局長沈政安指出,房價高漲,年輕人買房不易,為符合量能課稅、租稅公平
、抑制房產炒作,將調高非自住住家用房屋稅率,市府預告後也將舉辦多場公聽會,並送
台中市議會審議,若通過實施,粗估每年可增加4億元稅收,將運用至弱勢或年輕人租屋
補貼。
另外,若為自住、公益出租人出租使用房屋仍採稅率1.2%課徵、社會住宅仍減徵20%不受
影響外,至於其它住家使用的公有房屋、公同共有房屋、勞工宿舍、公立學校BOT學生宿
舍、營利事業無償供員工停車使用的地上房屋、包租代管的租賃住宅等,將維持按稅率1.
5%課徵房屋稅;另起造人新建2年內待銷售住家用房屋,則按稅率2%課徵房屋稅。
對此,正心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所長黃昭閔認為,對市府願意調整稅率給予面評價,
不過整體來說依然是「宣示意義大於實質」。
黃昭閔進一步分析,目前囤房稅仍屬各地方政府的權責,普遍是持有第4戶以上可稱為囤
房,舉例來說,某人在台中有2戶房,彰化也是2戶,總共有4戶,就會出現需要課較高稅
率的縣市房屋優先選成自用,建議要課囤房稅應該全國一體適用。
再來稅額計算方式是以「稅基」乘以「稅率」。其中,稅基指的是公告房屋的現值,由房
屋造價、折舊率、路段率與面積相乘得出,黃昭閔直言,台中的稅基已經低到地板,對持
有多戶中古屋的囤房大戶效果不顯著,但多少會影響新成屋市場。
對於囤房讓持有成本變高,信義房屋美術園道店專案經理洪彰強認為,去年7月實施的房
地合一稅讓售屋的「交易成本」上漲,本次修法針對「持有成本」調高,的確讓投資、投
機型買盤負擔再加重。
不過,洪彰以目前市場氛圍,賣方或房東多以「成本轉嫁」的方式處理,房價未必因此下
跌,反而有可能再刺激售價與租金,其中影響最大的將是租屋族,洪彰強建議,在背「房
貸」與背「租金」兩相權衡之下,若自備款充足,加上低利率的環境下,租不如買才是正
確的。
心得:
你們炒房一年隨便就賺幾千萬,政府分一杯羹,只拿3.6%合情合理吧?
8.7萬人、10.6萬戶,課稅4億多,每年賺幾百萬每戶才多繳四千塊而已,這很便宜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