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房屋買賣合約條文詢問

作者: hsnu90542 (嘿!該你了)   2022-02-10 21:04:32
我看合約裡在違約責任裡有一項
乙方(賣屋方)若有延遲給付之情形,如...(不贅述),應賠償甲方(買屋方)自應付之日起
按買賣總價款每日千分之零點五計算之違約金至乙方完全給付時為止。
如乙方毀約不賣或給付不能或不為給付或有其他違約情事時,甲方除得解除本契約外,
乙方應於甲方通知解約日起三日內,立即將所收款項如數返還甲方,
並於解約日起十日內另交付原所收款項計算之金額予甲方,以為違約損害賠償。
條文前面我都還看得懂
最後一句就不太明白
"並於解約日起十日內另交付原所收款項計算之金額予甲方,以為違約損害賠償。"
意思是如果我付了1000萬給賣家,結果他無法交屋
所以他要三天內返還給我1000萬之外
還要十天內再給我1000萬做為損害賠償嗎?
還麻煩各位大大指點
感謝
作者: amukkalir (小豬)   2022-02-10 21:17:00
第一段的每日千分之零點五的違約金
作者: cinny7766 (尼)   2022-02-10 21:22:00
他的意思是最後賣方完全不賣的情況下他可以拿到多少違約金?
作者: KYOLONG ( 給人一次機會)   2022-02-10 21:28:00
是的如果你付現金1000萬進去他的確要給你1000萬 不過實務上很難達成 通常都是解約重售比較多
作者: hsnu90542 (嘿!該你了)   2022-02-10 21:31:00
如果不是付現金,有銀行貸款呢?
作者: cinny7766 (尼)   2022-02-10 21:54:00
為什麼很難達成呢?解約不就是要付違約金嗎?
作者: sugimomomo (上完廁所不洗手)   2022-02-11 22:25:00
實務上如果已付金額較大的話通常會走協商的方式,不太可能你付了一千萬,賣家要求解約真的要加倍返還。這種進法院通常也不可能真的判賣家賠1000萬,同理如果買家解約也不可能真的1000萬完全被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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