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debut7 (林肉包)》之銘言:
: 畢竟我現在也只是計算機按一按紙上談兵,才想問問過來人實際上的體驗
過來人的經驗告訴你
我十幾年前,花光身上積蓄+借了一半頭期款,買了一間2房貸款20年(當年都是20年)
然後隔年結婚、再隔年生小孩,生小孩的時候再把存款花光讓老婆住月中
接下來老婆育嬰在家準備教師考試
因為錢不夠,工作什麼沒人要的差事我都接,加班也加,出差都去
辛苦兩三年,結果就是升官加薪,但覺得這樣時間太少,於是跟朋友開店
開店要錢,我當然沒錢,就用這間房子去增貸
結果貸出來的錢比我當年繳的頭期款還多,拿一半開咖啡店,一半過生活
(至於開店不賺錢收起來,又是另一個故事了)
事過境遷,因為換了縣市工作,前年在桃園買了3房(老婆貸30年910萬),起家厝也就被我賣掉了
從前那段吃飯還要看價錢,一個月只能吃兩次爭鮮的日子,到現在還是很美好的回憶
今年手賤,看到同大樓有人丟出來賣,不小心又多買一間2房(我貸30年910萬)
(對,沒看錯,去年房價飛奔,2房價跟我去年3房價幾乎一樣)
想說將來老爸老媽也許可以過來跟我一起住
兩間的頭期款加起來 = 第一間房子售價-剩餘房貸
好啦,講那麼多,講結論
買房子你只看到存款要丟進去頭期、每個月要繳的房貸數字比租屋大、房貸要30年超級久
但你有研究房貸要怎麼增貸?房貸利息小於租金?房貸30年根本還沒繳完就會賣掉換屋?
我是不建議像我一樣手賤亂買第二間,但如果你還在租屋,又有頭期款
萬一人生有意外可以增貸,萬一人生意外到不行可以賣掉
萬一通膨房價漲的比你賺錢還快,萬一沒發生萬一至少30年後不用租繳租金。
到底還等什麼?到底有什麼好怕的?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