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設不是屋主阻擋,而是單純房仲懶的話
1.所有撥款動作都壓到最後
(前提是你不急著搬入)
要撥款前都問一次能不能看房子
不能看就說我晚一天撥款
每天這樣做
2.服務費規定是上限2%
就算你的斡旋單 ,簽約單上都有寫2%
你還是可以凹說,你"以為"是上限,而不是給滿2%
刁民最大,服務業怕刁民
我不是要你這樣做,只要你要表達出這個態度
3.雖然有規定不得延遲交屋
但沒有規定不得延遲付服務費
只要你到了最後一天,把所有款項匯到屢保
但服務費不要付(或只付一半),
(再次強調我沒有說你要這樣做,
但你可以表達出這個態度)
一樣可以交屋
因為交屋是你跟屋主的事情
服務費是你跟房仲的事情
(所以匯款時,
要跟屢保公司強調這筆金額完全是購物價金
有些屢保公司人員會自動把金額先切除給代書費與服務費
等於你服務費就算壓著,他認為你是購物價金尾款壓著)
然後你嗆聲說,服務費你是交屋當天帶現金
要是讓你不滿意, 你不付滿2%
這只是表達出一種態度,而不是到最後真的要這樣做
4.你可以先發存證信函,由於不滿對方服務
你"可能"不會給滿2%.
總結:我知道我的方法
或許有很多法律上有瑕疵的地方
但我強調,你的目的只是讓房仲知道,
你很不爽
我沒有說你要每一點都照上面執行
這只是威嚇手段
但你的底限是你不能去阻擋或是延後交屋
那是有罰款的
不過你如果延後交屋,買家有罰則
房仲或是代書好像也會有麻煩(被記點?扣獎金之類的)
總之還是有點威嚇的效果
能有多大,就看這房仲到底是不是真的完全不想鳥你
最後
我個人買房
從不刁難房仲服務費
但我也都會講好
服務費給滿(甚至有時賣方出不到4%,我買方還去補)
但包含
1.成交過程中須配合與幫我搞定借屋裝修
(幫我的師父開門,而且要跟屋主講好
跟屋主講要在簽約那天,趁屋主在場)
2.免費幫我帶看直到成交第一組租客
當然跟租客簽約是我自己來
但帶看請房仲
這樣好像有點凹,
但合作的房仲到現在似乎也都很爽快
沒出過甚麼問題
我覺得不刁難房仲是很基本的,
當然前提是,做人都是互相啦
該給人的也不應該少
※ 引述《quietflysu (白蘿蔔)》之銘言:
: 你好小妹剛買了房子
: 但房仲收了錢擺爛,想要借鑰匙給設計師測量還有估裝潢貸款,都一直被房仲擺爛。
: 甚至投訴到了店長,換了一個業務還是一直咬死說屋主不答應,有一個吃虧的點就是合約
: 上沒特別註明要借屋測量(非借屋裝修),房仲一直咬死這點,還說仲介費你不可能不給
: ,我真的很苦惱。
: 因為是第一次買房子被打壓的超慘,想請問各位前輩我有什麼辦法,拜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