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個人為了自己的利益無可厚非
仲介的立場當然希望大家能6%付好付滿
但拿這案例怪買方只付1.5%買服而搶不到是算術不好吧!
一般情況成交價(實登價)含賣服不含買服
(避免買方知道屋主實拿砍得太精準,前陣子有一篇買方看完屋直接問屋主
屋主告知要實拿多少,當場被迫以總傭收20萬成交,記得約1400萬成交價)
這案例成交1900萬一般買服2%共38萬,賣服0~4%可能為0~76萬
今天就算屋主實拿1900萬,6%全由買方付計114萬,買方共付2014萬(極端狀況)
以屋主實拿1900萬同樣基準為例
明明可以操作到成交1976萬,買方實付2014萬,總傭收6%入袋
(告知買方努力議價下來或屋主不付仲介費,要求買方付滿2%不難吧)
而案例中的買方願付2000萬+1.5%共2030萬卻還買不到
你說是買方仲介費付不夠根本不合理吧!
說穿了屋主實拿1900萬,買服賣服都是買方在付
更何況真實情況有誰相信實拿1900,買方另付6%?
推測比較可能是成交1900實拿1860,案件由關係人吃下之類的
明明可以總傭收收到6%卻不收,沒有更大的利益合常理嗎?
※ 引述《Fujiwarano (獨孤浪客號:)》之銘言:
: 標題: R: [心得] 遇到惡房仲
: 時間: Thu Feb 17 11:59:43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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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引述《lighthope (lighthope)》之銘言:
: : 以下文章很長,直接先節錄數字,有興趣者再看經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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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關鍵數字
: : 店面出價2500萬要賣,親戚有喜歡下斡旋2000萬要買
: : 仲介說屋主要2100萬才見面談,而且有鄰居已出到2100萬,親戚無力追價
: : 斡旋期滿隔天該物件賣出,最後查實登成交價是1900萬
: : 仲介是否犯了詐欺及背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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