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標題問一下 .. 假如我有一舊房是2019購入,登記在我本人名下
另在2021年新購入一套比較貴的,登記在我太太名下.
那麼如果我想在2022~2023賣掉舊房, 是否符合重購退稅?
※ 引述《sisu (Finland)》之銘言:
: 想請教各位前輩
: 本魯目前持有一房無貸款
: 最近有換房需求 (鄰居太優質,無法相處)
: 但頭期短時間內存不到
: 除了1. 先賣-租房-再買 2. 存到頭款再買(廢話)
: 還有什麼金融方式比較建議的嗎?
: 原屋增貸湊頭期?這樣到時候有兩間房屋貸款...
: 本魯謝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