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newsnotti (橘子小姐)》之銘言:
: 如果用現在的房子去增貸出250萬,然後買一個800萬左右的房,用增貸的250萬當頭期,
: 等於每個月這棟房子需要負擔的房貸為
: 550萬/360個月(算30年)=15277/月
: 然後出租給別人租個2萬,等於新買的這棟完全不需自己負擔每月房貸。
: 而目前房子每月28000的房貸,加上增貸的250萬,等於每月房貸要再增加250萬/360個月
: (30年)=6944左右,加上本來的房貸28000,需負擔35000/月
: 請問這樣的算法有錯誤嗎@@?
: 不曉得以現行的税來說,新買的這棟如果在我名下,原本那棟在先生名下,這樣我們負擔
: 的税是否會變很重呢?
: 因為跟先生兩個人完全不懂房市這一塊,他耳根子軟,比較衝動容易受人影響,但我個人
: 較謹慎,覺得要先功課做足才能行動,希望能夠借助板上眾多高手的幫助,看看這樣的想
: 法對不對~會不會我們想的太簡單了呢?
: 文字敘述如果有比較混亂或是不通的地方再請見諒XD
: 謝謝大家!
沒啥問題因為我也是這麼幹
只是台中800萬的房子拿去租2萬CP值未免也太低
你說台中沒600以下房子
其實海線一堆新成屋600以下(甚至三房也買的到)
我自己買的2房500含車位貸款400預計租1W5-2W(含管理費)
租金扣掉房貸1W3-1W5絕對綽綽有餘
(前期投入裝潢可能就弄個燈跟冷氣大概10萬左右打死)
或許海線比較不好租,但最低1W5絕對是很有競爭力的價位
你台中市區800萬的房子能買多好的物件租人?
我覺得難
就算好租也沒有什麼增幅成長性
而且你還疏忽掉一點
市區800萬只能買老房子
貸款能不能到8成還是問題
代表你一開始要拿出來的錢更多
更甚還要重新裝潢又是一筆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