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啊,小弟名下有一間一樓公寓,屋齡應該有四十年起跳了,坪數約21坪,
目前還剩下220萬的貸款
當初買的時候滿便宜的,大約350萬,因為跟親戚買的,最近去鑑價大約有560萬
想說到底是要當房東還是要賣掉會比較好?
1.本來想法是增貸個兩百萬去當另一間房子的頭期款
由老婆的名義去買新房子,不過這樣似乎不能算首購吧?
現有的房子就租出去這樣子,房租抵掉增貸的還款
2.賣掉現有的房子,只是賣掉可能還會有一些細節要處理,可能會有點小麻煩
也有房子轉換期的壓力,因為要賣掉才有足夠的頭期款
假設一樓租出去的話,不知道公寓一樓的租金行情是?
門口是可以停一台swift汽車,兩房兩廳一廁這樣子
不知道版上的大大有什麼建議呢?
請賜教,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