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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3-31 14:49 聯合報 / 記者林麗玉/台北即時報導
北市府今天宣布,1994年12月31日以前的「既存違建」,倘若有修繕或涉及影響公共安全
,市府保有隨時拆除權利,不再受陳水扁既存違建條款限制。台北市議員游淑慧今天則提
出四點看法,游說,她認為若屬結構安全修繕,應仍予以同意,若屬新隔間和室內整舊換
新裝修,市府保有拆除權利。
台北市前市長陳水扁曾訂定1994年12月31日前的「既存違建」得拍照列管,暫免查報拆除
,不過北市府以加速都市更新、整頓市容及預防危害公共安全情況發生為由,將研議逐步
清理既存違建,朝不得修繕既存違建方向修法,否則優先提報拆除。
游淑慧說,既存違建始終要處理,因為違法建築越老越危險,但若台北市始終只處理新違
建,卻保護既存違建,顯然與公安矛盾。
另外,游也提到,這幾年來,台北市造成傷亡的火災意外,有許多都是發生在既存違建的
出租套房內;既存違建除了可能造成公安問題外,有少部分也淪為少數投資客獲利的工具
(出租套房),甚至成為都更的障礙以要求更多權益分回。
游認為,去年她建議北市府,對於自用的既存違建,可維持原有的管理規定,對於投資客
出租獲利或轉售獲利的既存違建,應該適度限制。例如一經轉售則視為新違建, 適當限
縮投資客的買賣誘因。
對於北市府今天宣布未來禁止既存違建修繕,游說,她已經跟建管處表達修正想法,如
果屬於結構安全的修繕,應該仍予以同意,如果屬於新隔間和室內整舊換新裝修, 市府
則保有拆除的權利。她相信, 台北市合法建物地所有權人遠比違建所有權人多,保障合
法、增進公安是正確的進步方向。
心得:
游議員提到的一經轉售視為新違建其實是很好抑制違建續存的做法。
未來禁止既存違建修繕是好事,這樣未來違建數才有機會越來越少。
違建拆掉都更難度會下降。
那種頂樓加蓋的、一樓外推佔用道路用地的,拆一拆最好。
台北敢帶頭當壞人這樣做,估計其他縣市(尤其新北)也很可能會跟。
當初陳水扁那特赦既存違建的做法根本貽害萬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