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UPC (是我!)》之銘言:
: 從去年到今年看到不少換約的案件
: 心底就越來越涼(看的區域是台中)
: 先不論政府現在祭出打房策略到底未來會不會有效果
: 但是該賺的都賺飽了
: 第一案 去年5月 屋主只出了50萬給建商(可能有認識或特殊條件)
: 今年2月 拿110萬回去(淨賺60萬,翻倍)
: 第二案 去年7月 屋主包含簽約款工程款出了155萬
: 今年3月 拿280回去(淨賺125萬)
: 第三案 去年10月 屋主包含簽約款工程款出了184萬
: 今年4月 拿320回去(淨賺136萬)
: 這三案都是仲介成交的,屋主賺一手,仲介再賺一手,買換約的幾乎都是想自住的
: 這世界上還真的沒有居住正義這件事
: 或許會有人說,那這些人怎麼不一開始就建商買就好了?
: 但建商一開始就找了一批投資客進來買很便宜的價格,這會是市井小民知道的嗎?
: 有時候開賣一兩天就賣完,要上班的市井小民能加入嗎?
: 換約賺取暴利這件事情實在很難令人接受,
: 房仲的術語也一堆(ex這些成本都是未來可以扣稅的,仲介費未來可以當墊高房價的成本)
: 聽得我都傻眼,如果沒有這些成本,房價就不會被墊高了,大家要買房也容易一點啊
: 真的有多少人會被這些話騙走?
: 這些真的是良心錢嗎? 心態可議。
: 另外,實價登錄很多都因為避稅是假的,現在有檢舉制度了,但檢舉要有證據
: 就我所知房仲說不要留任何證據(現金交易),所以這一塊政府該怎麼去抓又是一回事了吧
: 但現在的確看到一些拋售潮了,看看願意不獲利平轉而出的有多少吧!
我之前是第一次買房子
為了自住買了一戶預售屋
過程是
1.原本住附近長輩想買,帶我去銷售中心看,要買的話可以一起談價格
2.回家研究過幾天自己再去看
3.回家跟爸媽報告之後,週末全家出動去看
4.跟住附近長輩一起去簽約
全部過程約1個月
過程思考地點、環境、貸款、未來結婚等各種因素
這算一般人了吧
因為我是買比較差不搶手的建案,所以可以思考很久
如果真的要搶的案子誰等你慢慢龜毛一個月?
銷售人員非親非故能賣就賣何必要等你
動作慢就跟我一樣去買不搶手的不就好了
認識的新竹醫生
竹北惠宇什麼DM、銷售中心連個毛都沒有就去搶了一戶
一般人敢這樣買嗎?
因為他當時租房子在高鐵對面所以知道這個案子
買一戶自住不過份吧 這樣算投資客?
當初買36左右 現在不知道多少了
即使法規通過會跌
跌得回當初預售價格嗎?
暴利各行各業都有
房子有成交就代表有人認為這個價格"合理"
認為合理的人在市場上就會促成成交
你認為不合理
請降低自己的標準 跟我一樣去找爛一點的房子
或是認清口袋不夠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