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初交屋時 有瑕疵擔保
2/25交屋前有發現漏水 賣方處理完後
4/6剛好前陣子又下了好幾天雨
當初漏水地方又開始出現壁癌
在靠窗戶旁也出現壁癌
發現就立刻通知請房仲通知賣方
賣方的防水師傅看完說是隔壁
頂樓水泥溢過來導致防水層破壞?
(剛好隔壁也是剛買整理中)
所以叫我自己去跟隔壁喬漏水的事
房仲跟賣方一直說是隔壁破壞防水層
但他們只有防水師傅有來看過
兩邊都只看圖說故事
還好隔壁屋主有拍動工前的照片
傳給房仲看完才說 是賣方他們的問題
從2/25到現在 我都還沒入住就漏水兩次
我跟房仲提出要延長瑕疵擔保時間
或者再漏水請他們讓我找人處理
他們付錢 統包說他做防水保固五年XD
但房仲直接忽略我的要求…
只回說目前已經在處理壁癌插針
他們的防水師傅很兩光
不知道又要處理幾次 有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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