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mayko (mayko)
2022-04-11 14:03:35※ 引述《ntpuisbest (阿龍)》之銘言:
: 空空六十歲之後萬一沒買房
: 然後版上的多多又不租給老人
: 這個時候就有居住正義的問題了吧
跟居住正義無關,65歲以上有老人福利法
41條與42條都有安置相關
41條通常是安養院代匪類老人與子女
打棄養官司會出現
42條比較適用於空空
老人福利法 第五章 保護措施
第42條(老人危難或生活陷困境之安置)
﹝1﹞老人因無人扶養,致有生命、身體之危難或生活陷於困境者,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依老人之申請或依職權,予以適當安置。
﹝2﹞前項主管機關執行時,應結合當地村(里)長與村(里)幹事定期主動連絡、
掌握老人生活狀況。
﹝3﹞第一項安置之必要費用,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先行支付,對於依資
產調查有支付能力之老人,得檢具費用單據影本及計算書,以書面行政處分
通知老人於六十日內返還;屆期未返還者,得依法移送行政執行。
政府安置如果還挑三撿四..表示老空沒有陷於困境呀
那還是自己看著辦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