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這個”居住正義”是個哲學(倫理學)或社會學問題
某些人可能想像住房權是要像全民健保一樣
有錢人付很多 窮人付比較少
但經過分配後
變成人人都有權享用一定品質的醫療
所以 也許烏托邦就是
有需要的人 人人都有房
無論身裡心裡能力為何
有沒有能力或意願賺很多錢
畢竟這個世界有台積電員工賺全世界的錢
也還是要有掃公園處理垃圾的基層員工
大家都活在同一個社會
應該人人都有房住
不過事實證明困難在是執行面
連共產黨人民公社事實上都做不到的事情啊
我比較建議原貼說說他想像的執行面
假設有個萬能的神
要如何達到”居住正義”?
(不過可能要先定義”正義”
譬如正義是在台北市工作的都應該住在台北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