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說的很好
我敢說台灣登記制度越來越公平正義
而且是世界前三
早期不分主附屬 公設
到有區分
一樓陽台不登記
花台不登記
梯間原本併入主建物變分開
到雨遮不登記
但已經登記的重新丈量非常耗時跟錢
目前唯一不公平的
公設範圍到底那邊算公設,車道分攤比例等,不管那邊都沒詳細資料
還是停留在建商要怎配都可
目前要壓低公設比大概剩機車與腳踏車位不列入公設,但多出來位置一定是強制買
至於有人說公設陽台免成本
老話一句有施工就有費用
材料工資都是錢,不可能是0元
只是會計帳放在那
最後回到售價
土地+營造+建築師等+政府規費+利息+行政管銷+銷售費用=成本
成本+利潤=售價
有大部份費用是無法扣除降低的,售價會少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