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將九年前購入的房子賣掉
售出價格為680萬,房屋現值為54萬
坪數約為26坪
並在這個月購入預售屋,預計明年完工
購入價格為645萬,房屋現值未知
坪數約為22坪
請問此狀況,是不是不符合重購退稅的條件?
還是是要看預售屋成屋後,用新屋的房屋現值來判斷?
1.2年內買賣-》符合2.舊制重購退稅需小換大-〉不符合結論-》不符合但你還是可以試試看
作者:
piliwu (Love Ciroc!)
2022-04-23 01:39:00舊制不能大換小新制才可以我猜系統就會擋下來不讓你報了
作者:
mmay (終於)
2022-04-23 02:29:00房地合一 按比例退但你適用舊制應該課不到什麼稅
賣掉的房子適用舊制課稅,故繳得是財交稅,這案子的重點應是土地增值稅,持有9年應要繳不上,土增稅看得是土地公告現值,您提供的資訊事房屋現值,無法判斷
你的財產交易所得能退部分,土地增值稅你要看新買的公告地價是不是大於舊衣舊屋
作者:
yiempt (機會稍縱即逝)
2022-04-23 10:09:00請問賣兩間小的買一間大的怎麼算? 擇一???
1.九年前也就是105以前 就是舊制但新買總價又低於舊賣出 故無法使用財產交易稅重購退稅如果你是新制 105以後取得你可以退稅已繳款的 645/680 的百分比回yiempt 你賣兩間小的 不可能同時戶籍都在裡面會認定你最後賣or在買得當下戶籍在哪一間
請問分兩年賣呢? 或者賣-買-賣在兩年內呢? 都不行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