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前輩好
小弟目前是兩寶的爸爸,得利於少子化(?)所以眾多長輩每年都有雪片般的紅包,原本的想法是都存起來,萬一以後有什麼大筆需求老爸負擔不起至少還有一筆錢可運用,直到最近才覺得應該是把這些錢轉移到房產避免通膨
現況:
1.目前自住的房子是在桃園公司的眷舍,一家四口住起來是還可以,不需付租金
2.夫妻兩人年收大約170,沒任何貸款,名下也沒房子
3.小孩們的存摺目前加起來大約120萬,每年可多增加五萬左右
想請教的問題是,一開始的想法是幫他們各買一間套房出租,但考慮轉手容易和增值性,是否該轉成合買一間兩房的,頭期款由我們負擔,想請大家給點建議,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