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各位前輩請教一下
小弟於110年購入一間屋齡6年中古屋(建物謄本登記110年11月18日轉移)
今天高雄下大雨,窗戶關緊後水還是跟瀑布一樣一直流進來,是從玻璃跟鋁框中間的縫灌
進來的,問了門窗師傅,他說這個太嚴重要直接整組氣密窗換掉了,無法修補。
當初跟房仲的買賣契約載明6個月防水保固(應該是在這個月的5/18到期),剛剛致電賣
我房子的房仲,房仲表示所謂防水保固只有指天花板或牆壁這種主要建物的部份漏水才有
算數,窗戶漏水不在保固範圍內。
想請問各位房仲這樣的說法是正確的嗎?如果是真的那我就要鼻子摸摸去找廠商換整組門
窗了Q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