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告贏黑心建商也沒用 預售沒交屋竟又被加

作者: a386036 (骷髏怪)   2022-05-13 10:15:32
這有一個問題
未付清尾款之前房屋所有權並非消費者
既然所有權費消費者建商有權在這期間不修
但消費者保護下提供了第一次驗屋改善售服
在第一次提出的問題中建商都應該修到好在交屋
以外就是售服的責任保固範圍
所以內政部合約的交屋尾款5%跟500是一樣意思
都是要完全交屋才能請求
要改變亂象內政部要修訂,明確定義交屋尾款用途
否則這幾年預售屋的缺工料,工料飆漲
未來2-6年預售屋這類糾紛一定超多
至於解約重新售屋
也要經過一定程序的催告
消費者有異議,也是要合法催告送達建設公司
否則建設公司比你站的住腳
2016-2018的預售屋買家違約潮表演過了
作者: piliwu (Love Ciroc!)   2022-05-13 10:19:00
完工後所有權是先登記在建商名下,再移轉給買家如果反過來買家找藉口卡不交屋一樣不合理啊這也是常發生的事國泰都遇到過上新聞之前有人買國泰後來下跌百般拖延不交屋
作者: KrisNYC (Kris)   2022-05-13 10:27:00
樓上那個新聞圖片讓大家印象很深刻XDDD
作者: aesdu (123)   2022-05-13 19:5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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