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prompter (Qu)》之銘言:
: 最近看到一間台北市公寓五樓,頂加有整理出租
: 價格算很合理,屋況也不差
: 頂加是84年以前蓋的,短期內應該不會被拆
: 房仲跟我算很熟,他說這間買了要注意一下
: 因爲同業沒辦法請屋主解專任約,可能之後會來檢舉違建
: 想問被檢舉後,市政府就會加速這間的拆除流程嗎?
: 還是說依舊要照時間排順序
公家拆除當然排隊排到地老天荒
其實大家都是表面做做樣子而已,不然要處理違建哪有那麼難?
根本不用拆除大隊,隨便立個法,有違建經通報後,按月開罰,累進罰金
有既存違建,交易後買方須繼續累進罰金
保證自己拆光9成9
剩下0.1成真的沒錢沒辦法自己拆,罰金繳不出來最後只能查封
,公家拆除只要拆查封的違建就好了。
農地工廠也一樣。
政府是默許違建換選票,表面做樣子安民心
所以你不要期待(或是不要擔心)政府會來拆違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