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小妹在房版潛水一陣子了,109年10月誤打誤撞買的預售屋也即將在今年交屋,
這是小夫妻加兩個小小孩人生中買的第一間房子。
原本是打算房子交屋後就進去住,但這兩年房價漲得太誇張,我們買的是台中機捷特區,
這漲幅讓我們不由得猶豫了,想賣掉再買目前租屋處附近的房子。
目前租屋3房2廳1衞電梯大樓在北區市中心,距離科博館騎車五分鐘而已,除了簽約那次
,再也沒見到房東。租金+管理費一個月才11400,當初租空屋,所以家具家電都是自己的
,住了8年,以目前價格跟格局來看實在划算。
想請教大家的意見,新屋現在賣掉稅賦有點重,是否要過去住一陣子再賣掉,但到時候要
再去租屋或先買下一間房才會比較好賣,手上可能沒那麼多現金?現在租的房子不租的話
,要離開去機捷,小孩上學通勤時間會拉長約10分鐘(工作比較不影響),也想過新屋拿
來租人,之後再賣掉,但這樣好像本末倒置?我老公更想過把現在租的這間房拿來自己當
二房東再租人,但我自己不想,覺得有問題會很麻煩,於是,只好來請教大家,各位會怎
麼選擇呢?或是有什麼意見可以提供呢?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