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可怕的租屋市場

作者: aass5566 (挑戰國考第5å¹´)   2022-07-07 00:09:12
※ 引述《s8752134 (Sea)》之銘言:
: ※ 引述《jasonmoon ()》之銘言:
: : 當房東真的不要隨便漲房租跟低調一點
: 講到租霸,我提個兩個做法,想說和版上其他房東大大們討論有沒有類似經驗過。
: 大家都知道即便租約到期房客不搬的話,按照法律的規定是不能請對方走的,
: 主要的原因就在於 "房屋的使用權" 還在承租方上。
: 我要提出來討論的方法就是: (當然是指在合法的前提下)
: 1. 如果在簽約時同時要求租客寫下 "房屋使用權返還切結書",並且畫押日期是
: 租約到期的隔天,也就是說例如你今年7/1簽約出租一年,出租到明年6/30,
: 租約是到明年6/30,同時取得一張畫押日期是明年7/1的使用權返還切結書。
: 在承租方畫押切結返還房屋時,房子使用權就已回到房東身上,這時候即便他
: 不搬,但是換鎖斷水電或是強行將對方請離等行為是否就變成合法捍衛房屋使
: 用權?
: 2. 租約在勾選 "承租範圍時",不勾選"全部範圍",而是指定"限定範圍",如果
: 房客不搬,那就找其他幾組人一樣搬進去大眼瞪小眼,因為對方本來就沒有全部
: 範圍使用權,簡單生出其他幾份租約,其他承租者也應是有權進入使用?
: 不知道這兩招是否是在 "合法" 的前提下遇到租霸能立即操作的點?
: 本篇文先不討論用社會事處理的方式,單純就合法性操作來看。
其實搞一大堆有的沒的
最後上了法院 結果問題還是一大堆啦....
現在最快的趕租屋蟑螂法
就還是
租約公證 + 欠租2個月 + 直接法院強制執行
然後如果有2個月押金的話 就還是要等4個月
最後就是損失大概3-5個月的租金 (欠租2個月 法院強制執行等1-3個月)
然後拿到租屋蟑螂的債權憑證 ...
就看法院強制執行的速度了
法院效率越快 損失就會越小...
作者: s26492755 (BBX)   2022-07-07 00:11:00
你速度再快 人家名下無產 gg
作者: IS0987 (FQ)   2022-07-07 00:23:00
大哥...工證合約就算欠租達2個月,也不能聲請強執趕人啊
作者: s26492755 (BBX)   2022-07-07 00:23:00
喔喔 如果只是這個訴求的話 公證強制執行是最快的
作者: s26492755 (BBX)   2022-07-07 00:28:00
我以為56大說的是已經到期s87大討論的就是已到期其實到期應該就沒有使用房子的權利才合理 像你租車一樣 到期就沒使用權了
作者: IS0987 (FQ)   2022-07-07 00:29:00
沒吧!我是看他內文租約公證 + 欠租2個月 + 直接法院強制執行字面上來看就是公證+欠兩個月就去法院聲請強執
作者: s26492755 (BBX)   2022-07-07 00:29:00
但是已到期可以趕他 我覺得還是不夠 畢竟有可能拿不回損失的租金
作者: IS0987 (FQ)   2022-07-07 00:30:00
所以才回他不行
作者: s26492755 (BBX)   2022-07-07 00:30:00
嗯嗯 我把下午討論的代入過來了所以我還是要強調 公證真的沒啥用 免費公證我都不去了甚至租客在的時候我都這樣說 公證沒啥屁用 欠租一般社會事處理 房客也是笑笑
作者: IS0987 (FQ)   2022-07-07 00:32:00
反正我還是那句話,生命會自己找到出路,法律也很難面面俱到,很多社會上實際的運作有他自己的規則在
作者: s26492755 (BBX)   2022-07-07 00:33:00
對啊 最後就是往租屋黑市走
作者: IS0987 (FQ)   2022-07-07 00:34:00
所以啊...不管黑不黑就是會有一個平衡點出現政府就算出手去處理,短時間可能會有波動,但是時間久了兩邊還是又會找到那個平衡點繼續下去
作者: s26492755 (BBX)   2022-07-07 00:40:00
政府出手都很奇妙 感覺就是花拳繡腿看輿論騙選票我是很少在投票 除非我覺得很不爽現在選議員 哪台宣傳車吵到我睡覺 我就去投他最大對手 不過現在好像很克制 我記得我小時候宣傳車造勢晚會啥的 有夠吵
作者: IS0987 (FQ)   2022-07-07 00:44:00
那天去中港大排跑步還看到時代的妹子在那拜票現在太吵會被po社團公審大家多少都會低調點
作者: s26492755 (BBX)   2022-07-07 01:31:00
我在想如果我去參選 我會幫最大競爭者訂宣傳車 早中晚各種繞行 尤其靜巷社區那些 繞爆我看有沒有人投他
作者: jamo (hi)   2022-07-07 02:03:00
我本來是不太投票的,但是現在ptt被搞成這樣之後我大概率會去投!
作者: kusomanfcu (POE yea)   2022-07-07 02:17:00
條列一還有條列三三那個指定使用者
作者: SiaoBen1996 (小本)   2022-07-07 02:45:00
你要先訴訟用欠租終止契約 判決下來才可以用公證的合約去強制執行吧 不然就是要等合約屆滿
作者: IS0987 (FQ)   2022-07-07 03:15:00
你自己去查或去問就知道了,提前終止租約還是無法發動強制執行趕人,再看看新北市府聯手新北公證協會推的修法內容也能知道https://i.imgur.com/O2amYQW.jpg終止租約跟你能不能發動強制執行趕人兩回事公證法13條就寫死了 租期屆滿 要講幾次= =https://i.imgur.com/lZLVLko.jpg如果你講的是正確的,終止租約又公證就能趕人,那請問新北市府跟公證人公會在忙啥?這跟特不特別法根本無關,你硬要套租賃專法,頂多就是跟民法的租賃來比較而已,要公證的強執還是要回歸公證法13條啊,租賃專法裡根本沒有寫到這部分你要不要再想看看你貼的?還是google或者問一下人確認一下啊這位大大https://i.imgur.com/iSZPbKt.jpghttps://i.imgur.com/BmfnJNT.jpg最後一段看一看再想一想ok?再給你看一下修法的草案https://reurl.cc/Wrn81Dhttps://i.imgur.com/l34DwgM.jpg看到了嗎?草案加入了 合意終止跟積欠租金依法終止也能發動強制執行所以很明顯你現在的法規理解是錯的,不然大家現在修法在忙啥0.0網路上現有資訊藍綠都有提各自版本,但是13條部分大同小異,所以我只貼了藍的版本
作者: mimily0504 (鍋貼饅頭與包子)   2022-07-07 05:39:00
每次看到包租代管宣傳那個免公證費用都在冷笑, 沒用的東西, 敢拿來宣傳對房東有保障 ....
作者: s8752134 (AndyChen)   2022-07-07 08:57:00
不是已經先說公證還是要等一段時間了 看不懂是在...我就是就不等公證的前提下提出來有可行性的做法因為實務上不能趕的原因就是法律認定房屋使用權還在租客消滅這使用權再上法院, 我認為還有得吵我是還沒有這機會實際操作看看, 未來如果有會再分享但明顯不知道我在討論啥的... 其實可以不用回一篇尤其還是錯誤內容的文章 XD
作者: frank111 (沒有)   2022-07-07 10:12:00
趕人是一回事,對方的東西要放哪又是一回事,不能丟門外對方中間申請個救助或協調,哇,那又要再拖好幾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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