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kevinjl (無神論者-無神得自由)
2022-09-09 00:53:12其實這種事 真的很有趣
總是有人抱怨 契約書太多看不完
然後 政府就要你簽名 表示負責 表示有看
但是 又因為簽名太多 才造成懶的看
所以又回歸到原點 還是不知道自己簽了什東西
然後比較有趣的是 審閱期規定
直接要你簽三天前的日期
這樣不算是偽造文書嗎?
有沒有人 審閱期 拒絕簽三天前日期的?
作者:
supa64 (淳樸商人)
2022-09-09 01:54:00沒回錯啊.是妳沒搞清楚為何要簽吧.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