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deltaz (我還懂不懂飛翔)》之銘言:
: https://tw.appledaily.com/local/20210304/3BH454LSDJHALOSIE6CVRND2VM/
: 今上午9時19分許,高雄市鼓山區美術東四路發生工安意外,一處建築工地突然倒塌,
鋼筋
: 壓住多名工人,目前已知3人脫困,但仍有2人受困待救,生死未卜。(地方中心湯寶隆
/高
: 雄報導)
: 去幕府吃飯經過幾次,施工工地看起來維護的還不錯,不知道為啥出事
"建案的基礎地梁鋼筋結構強度不足" !!!,這案當初賣超好耶,連ceca大都有
搶進去入手一間,這新聞出來之後,不知道價格又會有甚麼新變化??
https://udn.com/news/amp/story/7321/6592160
2022-09-06 12:55 聯合報 記者張議晨/高雄即時報導
高雄市美術東四路一處豪宅建案,去年3月4日發生工安意外,5名工人遭鋼筋砸中,造成2
死3傷,高雄地檢署歷經1年半調查,認為負責監工的郭姓工地主任、包商等6人未監督工
人有無按圖施作,因監工不實,被依過失致死罪嫌起訴,至於起造的建商林姓董座,則被
認定無責不起訴處分。
這棟豪宅為地上24層、地下5層建物,前年5月開工,是北部建商南下插旗的指標性建案。
去年3月4日上午,該處工地施作地梁鋼筋綁紮工程,但疑似鋼筋籠未固定完全,加上其他
工項施作時產生震動,固定架承受不住鋼筋籠重量,應聲而倒,由於工地內有多座鋼筋籠
,首座倒塌後產生「骨牌效應」,由南往北一路倒塌。
意外發生時,有50多名工人在地下5層樓位置綁紮鋼筋,鋼筋籠倒塌時,陳男在內5名工人
逃生不及,受困鋼筋內,其中陳姓、方姓工人救出時無生命跡象,送醫不治,其餘3人分
受輕重傷。
案發後,檢方、勞檢展開調查,發現建案的基礎地梁鋼筋結構強度不足,且施作時,並未
依規定使用拉索、撐桿支撐,且用於支撐的椅馬鋼筋,也未按施工大樣圖施工,導致鋼筋
籠支撐力不足,倒塌釀成整起意外。
該地梁工程是發包給莊男經營的工程行,莊的工程行完成地梁綁紮的施工大樣圖後,需將
初稿送給建設公司審查,確認工程的安全與進度,之後莊再將工程轉包給許姓包商,許再
將部分工程分給劉姓包商,劉再聘請陳姓工人等到場。
檢方偵辦時,傳喚起造建商林姓董座及在場監工的郭姓工地主人等多人到案。林姓董座辯
稱,工人是否按圖施工,他們全權交給現場的郭姓工地主任處理,他們只負責建案的財務
規畫、前置作業,意外發生與他無關。
郭姓主任則稱,案發時他在工地內的工務所辦公,並不清楚意外發生狀況;且施工大樣圖
僅規範鋼筋號數、支數,支撐用的椅馬怎麼用,仰賴下游包商的專業,現場他也只能尊重
工人專業。
但檢方依據莊男工程行提交的施工大樣圖,發現圖有載明支撐的椅馬鋼筋數量與支數,但
郭男及承包的莊姓、許姓、劉姓包商等人,卻未注意工人有無按圖施作,在沒做足鋼筋籠
支撐的情況下,就讓陳男等5名工人進入工地施工,最終導致2死3傷,認定郭男等6人有過
失責任。
檢方考量他們在事件後已跟2名死者家屬達成和解,但3名傷者部分尚未和解,因此依過失
致死和過失傷害罪起訴,並請法院量處適當刑度。
至於建商林姓董座及建設公司黃姓、李姓職安人員,檢方認為林男僅負責公司營運,依現
代企業分層決策、負責的精神,工地現場交由郭姓工地主任負責,因此依職業衛生法所定
的責任義務,應由實際管理的工地主任負責,李男、黃男則是案發後才到職,認定林男等
3人無責,不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