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大大好
先說背景
我們夫妻兩年前買了間預售屋, 1200萬左右
算過貸款應該是月繳3萬多, 目前約蓋兩年
預計明年底可以完工, 不過愈蓋愈慢...
夫妻共同年收約250萬, 現在租房子, 15K/月
手上現金約200萬, 不太想繼續繳房租
且小孩快出生了, 目前住的地方不夠大
如果買一間650萬左右的老房子, 整理一下
貸款好像也差不多等於房租, 等新房蓋好, 再拿去租人?
夫妻收入多為男方收入
所以房貸選擇用男方名字去貸款
於是產生以下問題
Case1/繼續租屋(換租屋處), 撐到新房子蓋好
>好處:沒煩惱
>壞處:付房租, 每個月某一天都心情Blue
Case2/買間老房子, 預售屋蓋好後, 未來租人
>好處:房子自己的, 房貸幾乎等於租金, 以後不住了可以出租
>壞處:現金幾乎AllIN, 且不確定是否會影響預售屋的貸款利率與成數
我知道可以以小換大, 重購退稅
但買了之後不是很想馬上賣掉
不曉得各位大大們有何看法, 可以供小弟參考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