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上有現金800萬(父母贈與兄弟倆人一人各400)
要合買新北房子,作為父母居住
因是兄弟倆共同持有,感覺比較複雜
預計將所有現金投入作頭期款
並且買越低價的房子越好,心裡預算大概抓1200萬以內
不過可看物件就偏少,也沒辦法看蛋黃區
但有這些現金,大部分的人好像都會選擇比較好的房子,再搭配寬限期
過幾年之後房價漲了,要賣掉,或是要再貸款,還是把手上現金拿去投資,好像都贏過乖乖還款?
而且兄弟倆人的首購及第一間房寬限期資格就這樣用掉了
沒有好好利用,會不會很不智?
請問各位覺得這樣的條件&狀況,可以買多少錢的房子?
共同持有,是不是有一些眉角,要怎樣做比較好?
有想過預告登記或借名登記,但這房子不是單純要投資,不知會持有多久,感覺未來的事很難說,詢問過代書,還是登記在名下比較穩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