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推 b89520158: 不對,眷村土地都國防部的,建議再多瞭解 12/03 16:38
: → b89520158: 有民間佔地自建的新村,但非眷村,然土地依舊無所有權 12/03 16:41
: → b89520158: 我國不動產採登記制,如無法土地登記移轉變更,切勿投 12/03 16:43
: → b89520158: 機 12/03 16:43
: → b89520158: 只有用軍階頂讓的,可以購買合法的債權資格,其余的我 12/03 16:44
: → b89520158: 覺得有風險 12/03 16:44
遇到內行人了蠻開心的XD
其實這說法對也不對, 理由是因為當年眷村收容人口有限
但眷屬發展遠超原容納人戶(例如結婚生一大堆小孩不夠住)
在眷村外圍, 默許發展起來以眷村為核心的聚落
(通常是公有地但隨便蓋, 狀況2大多是此類)
另外還有一些沒分配到住宅, 或是沒資源幫忙蓋(幫QQ)的地方就會以公有地默許自建
這種通常是來台灣就退役、在役未婚眷屬、晚婚未獲分配等等理由
所以他們自建的就不會在國防部"列管"之下
狹義上的眷村是指在國防部列管之下的眷村, 就是你說的土地是國防部所有
住民領有居住憑證或證明文件等等標準眷宅
但未列管的(有學者稱之為自力眷村, 像是台中的彩虹眷村)也很多
他產權就千奇百怪, 國防部的只是基本
甚麼國防部向地方政府借用、向其他部會機關借用、
最扯的還有看過國防部借私人土地使用的
但住民跟一般民眾也無法分辨眷村是否列管, 所以對一般人來說都統稱眷村
這種自力眷村就沒有產權或其他可以證明, 需要特別注意
通常在處理到這種的時候都會很小心, 有些甚至建物結構體只要破毀就會被收回去
像是這個今年的新聞...左營合群新村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6650140
這種就不要碰, 何時被拆都不知道
大概是這樣,
祝每個人都能找到心目中的理想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