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IBIZA (溫一壺月光作酒)》之銘言:
: ※ 引述《yam193431 (d83n3n3)》之銘言:
: : RC年限50年是,加強磚35年是“會計帳”上的年限,來源是我們政府定的固定資產耐用年數
: : 表。
: : 很多人看名稱理所當然覺的這就是實際耐用年限。
: 這個說法是錯的, 不要一再重複
: 之所以建築物的耐用年數會取50年
: 還有更根本的原因
: 是因為建築法規的防震係數是採50年超越機率10%為最低合格標準
: 而50年超越機率10%
: 簡單講, 你的建築物如果沒有特別強調防震, 也沒有特別偷工減料
: 就是符合最低標準的話
: 那理論上在50年內遇到夠大的地震而導致房屋全毀或半毀的機率是10%
超越機率:
超越機率是在一定時期內,工程場地可能遭遇大於或等於給定的地震烈度值或地震動參數
值的機率。
50年內會遇到大於或等於475年一遇的地震,機率為10%
不是什麼真的遇到了會導致10%的建物全毀或半毀
以你內文的意思來說
2475年一遇的地震,50年超越機率為2%
所以當遇到這麼厲害的地震時
只會有2%的房子全毀或半毀囉?
: 這個數字是以各地區地震發生的強度跟頻率, 跟你的建築結構
: 套公式去計算出各地方的房屋結構該怎麼蓋
: 當然這是最低標準, 大部分房屋若沒有特別標榜耐震
: 那實際防震係數, 應該都是介於50年超越機率10%跟50年超越機率2%之間
: 特別標榜防震的話, 那就是會高於50年超越機率2%
: 但無論如何, 我們的建築安全法規就是圍繞50這個數字在設計的
: 這就是為什麼稅法上, RC以上結構的耐用年數是訂50年
: 你的說法是倒果為因的錯誤說法
老實說根本無法證實固定資產耐用年數的建物年限
是因為建築法規裡剛好有提到大中小地震50年內會遇到的機率
所以RC設了50年的標準是這樣來的
一個是50年遇到一次的機率
一個是50年年限
甚至建築法規裡面根本也沒提到建物年限
這表只是單純方便作帳或是管理政府資產
那份耐用年數表裡還有一堆固定資產
汽車、冷氣及其他有的沒有的設備
所以原原po所述是會計上的年限
本來就沒有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