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昨天驗房,格局沒有太大問題,只是窗外
的風景真的不是太美麗,客廳有點暗!討論之
下是有點想回屏東市居住。因為室內坪數才
19坪,真的有點小。當時買大樓一來地點算
方便,二來價格可以接受,後來因為醫療問題
跟居住品質選擇再屏東市置產,
問題來了,一開始我們是先用寬限期5年,這
5年可以自住,因此這段期間我們預計花30-
50萬裝潢,假如住起來品質不好,也可以租
人,但是租人的風險在於管理,例如小飛俠
或是一開始跟你說不會要租房補貼,不會跟
國稅局檢舉,後來開始不繳房租,威脅你各種
的,那麼一開始就改成出租大樓租另使用,還
比較保險。
請問廣大的鄉民們,會選擇乾脆原本要裝潢的
錢改為繳這五年的利息錢,第六年後再進行買
賣,享有400萬免稅額,這段時間就住屏東的
新透天呢?還是以考量性發展,留這棟新大
樓,當保值財產,就不要避開房一合地稅。
房子在大東藝術中心,鳳山國中站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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