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客不管如何沒繳房租,你就是不能夠強制進入,把他東西丟出去,或是把他鎖換了讓他
不能進去,這樣是犯法的,算是入侵民宅,強制罪......等。
很瞎對吧!沒辦法,這就是法律。
你要他搬走,不能動用上面這種“私刑”,而是要透過正常法律程序,讓法院去判決,才
有法源,執行這些的人是法官,警察,而不是你。
你只能寄存證信函給他,走法律程序,或是拜託他搬走,讓他kimoji爽願意走,除此以外
沒別的辦法。
因為你讓他不爽,他離開一樣可以破壞室內,把你搞得一團糟,到時候倒楣的也是你。
以前遇到故意破壞的,他也願意賠償喔,但他就是故意要搞你,讓你處理很麻煩。
作者:
monok (堅強)
2023-01-18 13:39:00只服西卡拆門術
作者:
leptoneta (台湾高山族自治区书记)
2023-01-18 13:48:00把房門拆掉呢
作者:
jen1121 (Old_Hsiao)
2023-01-18 13:53:00一律建議公證,加壓二個月本票
作者:
leptoneta (台湾高山族自治区书记)
2023-01-18 13:54:00二個月拿現金就好 為什麼要本票?
作者:
jen1121 (Old_Hsiao)
2023-01-18 13:55:00壓金二個月 本票二個月 沒衝突啊
作者: venusvirus (悲傷的靈魂) 2023-01-18 13:55:00
租客可以自行裝修房東的房子嗎?
一律建議一次繳清到合約期,沒錢可以刷卡分期,或是消費信貸分期
作者:
zks6699 (zks6699)
2023-01-18 14:17:00拆門一定輸違反法律基本原則
作者:
ceca (生活藝術大師 N)
2023-01-18 14:18:00拆門的代價是什麼?這才是重點你用那一條讓他輸,就算輸,會怎樣的代價據了解,代價低到比你兩個月房租還少非常多並且,房客還沒得到好處,科科
作者:
zks6699 (zks6699)
2023-01-18 14:34:00那直接換鎖好了,反正代價也是房東可以接受的
本版神人C大認證,拆門是合法的,CP值最高的解法不管你信不信,反正我信了
作者:
zks6699 (zks6699)
2023-01-18 14:38:00你租給人家完整的物件,然後自己喔把門拆了,這樣會沒問題?然後沒有門的房子害住在裡面的人產生人身財產上的安全疑慮,這樣不算有犯行有犯意?反正兩個月的房租而已,房東可以承受的了在租約有效前提下,門還算是合約的一部分。
作者:
jaricho (...)
2023-01-18 14:40:00拖欠超過2個月房租的反倒喊危害財產安全,阿房東被拖房租就沒有危害到房東財產?
作者:
ceca (生活藝術大師 N)
2023-01-18 14:42:00他欠組兩個月,你存證信含說租約失效因此房東拆他的門,跟失效租約的租客,有什麼違約問題?房客已經違約造成租約失效了因此前置動作,欠租兩個月和存證信函都要看起來很不明顯的動作,在後面民事糾紛上都是大殺器
作者:
TKirby ( :D)
2023-01-18 14:46:00上面說強制罪屬刑法,有刑期/罰金且有案底,這樣能當民事嗎?
作者:
ceca (生活藝術大師 N)
2023-01-18 14:48:00刑法是刑罰,民法是民法刑法要告成很難啦民法的話,他要先會寫狀紙和懂出庭,科科
作者:
TKirby ( :D)
2023-01-18 14:52:00找了下,08年有判例,的確"房東無脅迫行為,強制罪不成立"
作者: daniel3658 2023-01-18 15:00:00
笑死 "租給人家完整物件" 租約失效 哪來的合約一部分
拆門真的很屌…法律文字遊戲…在找一堆流浪漢來感覺就很精彩
作者:
zks6699 (zks6699)
2023-01-18 15:18:00犯強制罪,處拘役貳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真的CP值很高,不用兩個月的房租桃園地方法院刑事判決 103年度易字第496號臺灣高等法院刑事判決 103年度上易字第2207號 上訴駁回加油,我想看最新的判例,就靠你們了
終極租霸:讓你房子變兇宅,並以另一種型式住在房子裡讓你趕不走
作者:
Neo0215 (Neo)
2023-01-18 15:28:00作者: venusvirus (悲傷的靈魂) 2023-01-18 15:30:00
上面兩個判例看起來都是租客在的時候
作者:
aesdu (123)
2023-01-18 15:33:00所以簽約時,要確定租客身份核實,裡面不是租客就可以動手了。
作者:
aesdu (123)
2023-01-18 15:39:00保險必備,真的掛在裡面,大賺!燒金紙感謝他
作者:
zks6699 (zks6699)
2023-01-18 15:41:00那個法官認為強暴的要件只有拆門而已,跟租客有沒有在場無關
那就兩萬然後上訴在法院時要備上所有證據 那個都沒足夠證據的程序要對記得告對方 需要趕人期間的侵占
作者:
zks6699 (zks6699)
2023-01-18 15:43:00也上訴駁回了
作者:
leptoneta (台湾高山族自治区书记)
2023-01-18 15:46:00就付錢繼續拆門啊 法官有本事就判不得易科
那個房東沒有宣告合約已經失效 程序問題你繼續鬼扯判例內容都有寫警察也說了 要先寄存證信完全是程序問題
作者:
aesdu (123)
2023-01-18 15:48:00桃園103年度易字第496號,租約未到期,且未欠租金... 根本牛頭不對馬嘴...
作者:
leptoneta (台湾高山族自治区书记)
2023-01-18 15:49:00就講過是"未依法取得遷讓權利" 視而不見
租貸事實還在的問題你要先讓合約終止 對方違約 存證信函程序問題程序上你要給對方時間搬遷然後再告他的侵占行為存證信通告就是說明你有確實告知 因為違約停止合約再來 拆門有警察來更好 給警察看資料 然後繼續做事 作證對方有沒有強迫你拆門的停止施工門故障要修理 處理自己產權
作者:
qilar (羊牧人)
2023-01-18 15:53:00用拆門去姑狗 還真得有人用過欸XD 但看起來法院上互有勝負?
警察都告訴那個房東要怎麼做了 是那個房東程序錯誤程序錯誤就會告輸就這樣那個案件判例細節都有寫 和我們說的都一樣舉例就舉的非常好
作者:
Neo0215 (Neo)
2023-01-18 15:53:00瞭解 反正只要程序都做完 不管拆門鎖門斷水電都只是民事問題
剛好當作程序正確 和不正確的差異還有刑事問題 接下來換你告他侵占記得除非和解不然一定要到強制執行,之後我相信很多房東會喜歡我說的分期一次繳,所有的租霸直接被銀行檔住信用瑕疵你沒辦法分期的
作者:
zks6699 (zks6699)
2023-01-18 16:01:00我最早的回文有寫前提是合約有效,不要去拆門
作者:
Asasin (Assassin)
2023-01-18 16:03:00所以其實被判妨礙自由主因是未解約不是拆門你未解約之前房客確實還有權益,這是沒問題的
你最早的推文只說拆門一定輸,現在懂了吧?斷水電等 都是合約確定失效
作者:
zks6699 (zks6699)
2023-01-18 16:04:00合約有效的判定未必是房租沒按時繳交,上面說的按程序來,在法律上很重要,偏偏有人要CP值,快速處理,但往往這樣事情未必會結束
作者:
Asasin (Assassin)
2023-01-18 16:04:00所以就是前置作業要先做,然後別去動到租霸的東西
存證信下去 還有和對方聯絡 都裝死就不用通知 做可以做的事合約 就“違約” 欠繳 或其他都可以違約事實 存證信函再來準備好資料 上工 警察來了給他看順便當證人 程序正確
作者:
aesdu (123)
2023-01-18 16:06:00重點是存證信函
作者:
Asasin (Assassin)
2023-01-18 16:06:00對,上面這些做好之後你上法院就是看法官心證,就算輸也不
作者:
Asasin (Assassin)
2023-01-18 16:07:00會被判賠到滿,這樣整個成本效益比較高,因為有押金
作者:
zks6699 (zks6699)
2023-01-18 16:07:00好吧,最早是指第一句話。給你們自己去玩了,反正也貼了判例,想看就看,想玩就玩
作者:
aesdu (123)
2023-01-18 16:07:00這份判決書寫的很詳細,連警察都懂,先存證信函中止租約XD
當強制罪賠償金額小於你租金時,房東就吃無敵星星啦,怕他告喔
108年度上易字第1131號這個 租貸事實確定終結 就是這情況內容大同小異 就是差了一個 租貸事實終結的證據鎖頭不行啦都講了很明白鎖頭檢座聽到會生氣氣要上訴幾個判例都會特別提到 租貸事實與否那個才是重點 剩下懂了嗎?
要我就故意租給一個流氓 讓他故意起爭議揍爆垃圾租霸這種咖就是要比他更瘋 保證嚇到搬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