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到出租聯徵和挑選租客這種事,日本就有在做了,
不知道台灣為啥做不了?
有在看日本VT實況的應該都知道他們常搬家,
然後在嚷說擔心過不了審核。
例如這位:
https://youtu.be/oo5ojqyw854(這是剪輯)
你看她就說她租房被審查刷掉很多次。
台灣不是常常「日本有的我都要」嗎?
租客審查也來跟著做啊。
※ 引述《IBIZA (溫一壺月光作酒)》之銘言:
: 政府真的有意的話, 其實可以弄一個公營的租賃平台
: 加入的房東, 房租跟要求的租客身分自己設定, 租客身分自動綁定可用的政府補助
: 這樣大家就很清楚, 房子用多少租金租給甚麼身分, 不用再私下喬, 你要我不要
: 同時加入的房東, 房地身分等同非自用
: 並且和股票一樣設定可用累進稅率跟單一稅率擇優申報
: 透過平台搓合的租賃, 用制式合約, 公權力保障房東的收租跟房客的居住權利
: 房租0.x%的收入充作凶宅險保費
: 這樣房東房租的最高稅率, 若以股票分紅28%計算, 0.28*0.57=15.96%
: 但可以享受自用住宅的較低房屋、土地稅率, 跟房地合一自用優惠
: 而且收租有保障, 應該不少房東願意加入, 租屋黑箱問題可以大幅消除
: 只負責發補助, 哪算泛社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