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年次,和另一半家庭年薪共220,大概16年前2人月薪還各只有3萬的時候買了汐止邊陲
的電梯大樓400,住五年房貸繳清想要換大,沒有委託房仲自己賣了580(題外話,不用被
房仲抽%真的很爽),加上手邊一些儲蓄換了1100的汐止蛋黃區三房大樓,後面幾年就這樣
買了住,住了賣好幾間,現在有兩間汐止小2房出租中,一間台中的大三房自住,一間預
售後年交屋,夫妻扣打4間已滿。
可能是同溫層很厚,周遭的同事朋友這幾年都陸續買房了,要馬換房,要馬就是不想再租
房,我覺得人生做的最重要也最正確的決定就是在26歲的時候鼓起勇氣買了第一間房子,
雖然地點不怎麼樣也沒有因此翻倍賺大錢,但總是強迫儲蓄加上小賺一把,才有辦法在40
歲的時候把資產滾出來。
我們這種小型中產非專業的小老百姓頂多就努力到這邊吧!但應該也足夠了就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