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NNickreel (Nickchung)》之銘言:
: 如題,想請問一下
: 實務上來說這樣的做法很常見嗎?
: 目前家庭所得大約150,存款兩人加起來大概200左右,想在台中北屯附近買一間2-3房的大
: 樓,礙於小孩年底要出生了,很怕這樣嘎在一起會很緊繃..才萌生想拿信貸當頭期的想法,
: 這樣的做法有可能會使房貸貸不滿八成嗎?(不考慮銀行鑑價不到的問題),或是銀行會直
: 接看貸款的人的收支比?等於要一個人貸信貸然後一個人貸房貸?
: 不知道我理解是否有錯?煩請指教,謝謝
要釐清幾點
1.你們要買的房子價格多少?
2.信貸還款是7年期 貸款額度是月薪最高22倍
3.信貸出來最好過半年再買房,不然很容易被追回
因為你要貸款的時候會問你這筆資金要用來幹嘛
4.你們的收支比是多少,確定嘎的過信貸+房帶的現金流?
假設你月收入10萬,頂多貸款到220萬
你買的房子不到1000萬嗎?
你的信貸借下去是會扣掉房貸的借款額度
因為你沒說個別收入是多少,這樣很難判斷
假設你買1000萬房子 信貸200 房貸800 我都用2.1%去算
信貸7年 房貸30年
你一個月要還款55717元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