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沒有小孩,
想幫40歲外甥出頭期款,
買北屯10年左右三房中古屋,
他自住一間房間,另外兩房間由他出租及管理。
貸款由姨甥共同負擔,他一個月負擔1萬,其餘由我支付。
房子登記給外甥,但我會做抵押設定。
我過世之後,房子就留給他。
(抵押設定會隨自然死亡而自動消失嗎?我的法定繼承人就是他媽媽。而我姐沒有房子。)
如果中途他想要賣,則依出資比例分配。
外甥的收入不高,年收不到50萬。
我可以當保證人,提高他的貸款額度嗎?但我自己並沒有從事薪轉的工作了,信用可以看資產(有兩房)嗎?
北屯三房10年中古屋大約1300~1400萬,可以再等等嗎?還是現在就可入手?我觀察的幾個物件,開價有鬆動下修。
想聽聽意見。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