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a386036 (骷髏怪)
2023-04-25 22:56:22其實很簡單
修法只是告訴想買房的我有做事而已
不動產經紀條例 商業登記等
其實一般房仲
除非房仲有加代銷營業項目。加入公會 繳保證金
再來就是比照律師,靈骨塔那樣即可
禁止廣告推銷 網路行銷等
只能門口掛招牌
也就是房仲跟代銷只能擇一經營
當然也可以同時登記兩家,就要兩個經紀人跟營登
這樣一來營運費用會很高
再來就是限制換約的預售屋,只可以放店內櫥窗
不可以上網不可以印dm
這樣就好了......
然後在搞一下給建商代銷無形壓力,合約列不給換約,這樣簡單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