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預售屋定金退定想請益版上各位先進
上個月在桃園區某建案銷售中心看房,
因為代銷人員說要付定金才願意提供底價,
所以就給了信用卡刷一筆10萬元的「定」金,並取得房屋買賣預定單、室內格局圖及制式
合約書供審閱。
其中預定單 如下圖
內容有備註定金依民法249條處理,
當時簽預定單時沒有特別約定,如果退的話買方需支付手續費或是扣留多少定金。
我當下簽得太開心也沒看清楚…..
https://i.imgur.com/rztNtpT.jpg
不過後來回家仔細考量後在第五日向代銷小姐說不買,也表明原因主要是對於建商不夠信
任(未有推案經驗且資本額不足)及個人財務上考量,最後代銷小姐說 如果可歸因至買
方不買的話不會退定金,因為預定單指的是「定」而非「訂」。
但正常來說依消保法11條消費者於審閱期五日內提出不論是定金還是訂金是可以無條件退
款對吧?!
而且我回家翻制式合約書就發現
第一項契約審閱期闡述就跟交易事實不符了
不過他在契約書打的是「訂」金,是否在玩文字遊戲?
有電話諮詢過消保會,事實上先收定/訂金再給契約書供審閱這行為已經觸公平交易法第2
5條
https://i.imgur.com/pzDWJEI.jpg
已跟代銷表明如果不退的話會走申訴的途徑試試看,隔天代銷就跟我說願不願意到現場一
起請主管幫忙(可能要我去現場給他洗腦吧),我的回覆是如果你們沒有打算要刷退的話
我不會去現場!後來他就已讀沒有回覆了。
目前已將契約書、預定單及與代銷對話紀錄送至消保會申訴,希望可以拿回我的錢。
不知道拿回錢的機率是多少?QQ
如果想知道是哪一案或是哪一建商代銷可以來信問,可幫大家防雷X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