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www.worldjournal.com/wj/story/122693/7024597
,首次購房者可獲得最高20%首付款補助,並且無需支付任何利息。只有當未來屋主出售
房屋時,才須向加州政府償還補助金以及來自房屋增值部分的相應金額。
對於收入處於購房地區中位數 (AMI) 80%-150%的借款人,政府享有20%的增值部分;而收
入位於購房地區收入中位80%以下的借款人,政府享有15%的增值部分。並且屋主所歸還的
補助金以及增值部分,也將重新被放回加州政府的補助資金池中,再次發放給其他申請人
。
美國這招等於是政府當投資客, 我借錢20%給你, 未來增值的部分20% 連本帶利要回給我
理想上如果補助100%, 而售出時的價格只要高於原始購買價,
等於是住的房價由政府全額出了, 只要繳稅金和管理費就好,
實現住者有其屋, 或是公有房的概念
當然理想跟人性是兩回事, 越理想的政策越容易被人性鑽漏洞.....
不過加州政府真的有錢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