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述一下朋友大樓遇到的麻煩:
這棟是住商混合,還有出租房,大約200戶,30年左右大樓,
有管理公司管理員,
三台電梯陸續故障兩台,
現在第三台也故障,
管理公司理由是,沒有主委無法請款維修保養,所以電梯壞了
沒有主委也不能查帳,無法提供管理費的明細。
那就奇怪了,既然不能動錢,哪管理員的薪水怎來?
之前有人想出來當主委,據說也被阻撓,所以拖了很久一直到現在電梯全部故障。
好,來請教大家一些問題:
1.電梯修好應該是最優先,
可以繞過管理公司,請人來修嗎?
2.住戶如何自己選出主委?
3.如何強迫管理公司交出明細,存摺跟管理費?
4.如何換掉管理公司?
5.如果以上皆行不通,應該找市政府的哪個單位來解決?
抱歉第一次遇到這種麻煩的案例,
請有經驗的前輩幫忙指導一下,
感恩不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