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得你們對於貸款,交屋的流程好像不是很清楚
所以就會做出錯誤的決定。
目前的情況應該是當初預售屋是女方出錢,簽約的時候也是女方的名字。
但是現在快要交屋了才發現可能貸不過。
先要弄清楚
第一 你們跟建商的關係是合約關係,是否共同持有是你們之後交屋的時候你們自己決定。
建商就是負責收錢而已。
第二 你說的共同借貸銀行已經通過這點應該是錯的。因為你們還沒有要交屋,貸款流程根
本就還沒有開始,怎麼會有通過不通過的問題。
第三一般銀行那邊只會對一個借款人,一個借款帳號。不太可能讓你們共同借貸,等於是要
兩個人開一個有兩個人名字的帳戶。這超奇怪的。
以銀行來說通常貸款的人名字只會有一個人
從那個人的帳號去扣房貸,
所以我是覺得你弄錯很多地方,會變成實際狀況跟你想的東西完全不一樣。
正常的狀況是這樣:
你女朋友簽約後,發現貸款可能過不了
就有以下幾種解決方式
1.變更簽約人,換人去申貸
以前是很好改,現在預售屋禁轉不知道會怎麼樣處理。
2.不變更簽約的人,但是到時候貸款的時候找保證人(一般是爸媽,或是夫妻,兄弟姊妹)
我不確定沒有親屬關係能不能做保證人。
所以你說目前還沒要交屋,不可能會有登記的問題。
也不會有銀行貸款的問題
除非你們現在就已經在跑交屋的流程。
※ 引述《tjp951001 (ruha)》之銘言
: 目前跟女友預計明年一月結婚
: 現在有一間預售屋預計十月左右會交屋
: 當初是先登記女友的名字 結果因為薪資的關係貸款過不了
: 所以改成共同借貸 銀行方面也請我們貸款通過後請建商更改為共同持有
: 目前房貸確定過了 銀行也請我們跟建商申請更改持有
: 但目前建商跟我們說要等撥款之後自己再去找代書更改
: 請問這樣是正確的嗎 會不會影響撥款…
: 感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