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大大好,
仲仲給了一間房,銀行鑑價趨近於屋主預想賣價。然後我看了不動產說明書。看到除了銀行
108年有兩筆同一銀行的房屋貸款外,111年又有一個私人借貸+限定登記。
上網查了一下,我不想被胎過戶,屋主看來也沒沒錢自跟債務人還清塗銷,我也不想先動支
履保帳號給屋主或債務人。銀行說要塗銷才給放貸。
問題ㄧ是否履保就可以解決這個問題。需要到雙代書嗎?
問題二,我怎麼知道有沒資不抵債。仲仲說問過屋主說沒有,那怎麼確認?
問題三,債權人願意最後拿錢,那債務人辦抵押權塗銷,銀行按照一般房貸流程入履保。過
戶交屋,屋主取得尾款,然後不付給債務人。那債務人不就虧了?